根据今天的报导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声称他没有义务、责任及兴趣知道其中一家“一马照相机”自动执法系统承包商背后股东的显赫背景及身份。
周一,公正党中央委员郑立糠指控自动执法系统两家承包商的其中一家与柔佛州巫统有关系,因为该公司的大股东是柔佛巫统某区部主席及柔佛巫统妇女组副主席的长女。该大股东的双亲及表亲也都被指是州议员。
根据东方日报报导,江作汉称他与自动执法系统承包商的股东没有任何关系,该两家公司的合约是内阁在2008年批准,当时他还没有当交通部长。
江作汉作为一名部长,为了逃避指控及规避责任,竟然说出他没有义务、责任及兴趣知道牵涉该计划背后人物的身份及背景,这简直荒谬可笑。若江作汉确实不知道“一马照相机”自动执法系统如此重要的细节,他更应该马上搁置这项计划。 如果江作汉不愿搁置实行“一马照相机”自动执法系统,他就应该引咎辞职,好过像鸵鸟一样,一头栽进沙堆中,盲目支持他本身一无所知的事情。
令人震惊和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有一个“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去做”的部长,他支持一些明知会引起群众反弹及不快的事,因此江作汉应该即刻搁置“一马照相机”自动执法系统,或者是辞去其职位。
马来西亚人民应受赋予知的权力,因为有关的合约是在没有公开竞争招标的情况下发出的。在2006年,9家公司参与了由交通部发出的“邀请式招标”,其中7家呈上献议书。结果,这桩“交易”,让罚单也商业化及私营化了,成功益惠两家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集团。自此,每一张从全国各地831架“一马相机”所拍摄到的违规罚单,这两家公司都可从中受益。这个“共享盈利”的合约,明显地并不是顾及公众利益,而是纯粹为了顾及国阵朋党公司的私人利益而设的。
这个“一马AES相机”现在已沦为朝野强烈反对的课题,包括国阵的后座议员。很明显的,有人在玩着双面人的游戏,因“一马AES相机”是由内阁批准的,可是在同一个时候,它却被巫青团及民政党所抨击。国阵的自我混淆,肯定是因为选举症候群使然,因为他们一方面使尽全力博取人民的好感,可是却同时成为这宗丑闻背后的罪魁祸首。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