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会议,槟州行政议员决定取消槟州国阵邓章耀的购地献议,即以2240万7300令吉购买山竹园1.1英亩地段,因为他们无法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 邓章耀及槟州国阵毫无诚意兴建供出租的廉价屋(或人民组屋),因为邱武顺发表了不一致的言论,指他们不是要兴建人民组屋,而是价值4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
- 他们没有将国阵房屋发展公司,山竹园第二阶段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东换成邓章耀及其他槟州国阵领袖,并向社团注册局注册,因为州政府及邓章耀已经同意是槟州国阵买地。
- 他们没有提高房屋发展公司的缴足资本,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规定房屋发展商的缴足资本必须是总发展价值的3%
- 邓章耀和国阵无法在2012年12月5日缴付剩余的99%或2218万3227令吉,尽管州政府已经多给一个月的宽限期 。
既然槟州国阵声称他们有钱,为什么他们不愿意缴还2240万7300令吉给州政府时,这让人怀疑邓章耀及槟州国阵的诚信,是不是有诚意要购地兴建廉价屋给人民组屋。在山竹园第二阶段发展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邱武顺于11月29日宣布,山竹园地段将用来兴建价值4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而不是人民组屋时,邓章耀的诚意也备受置疑。
邓章耀可以如何保证邱武顺所宣布的40万可负担房屋不会实行?再说,邓章耀较早前已经对于槟州巫统撕毁民政党主席丹斯里许子根的肖像,表达愤怒及拒绝他们合作,而且在槟州巫统还未道歉的情况下,如今竟然与他们合作愉快。
州政府不能把上述地段出售给槟州国阵,因为山竹园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没有决心保证及展现他们绝不食言、必定兴建人民组屋的诚意。这可以从上述公司的董事并非邓章耀及国阵领袖可以看出。
槟州国阵领袖邓章耀在2012年10月3日致函州政府,指槟州国阵已经接受槟州政府的献议,以每平方尺450令吉购地以兴建人民组屋。邓章耀只在2012年10月3日代表槟州国阵付了1%或22万4074令吉的定金。10月4日,我回复邓章耀说,剩余的99%或2218万3227令吉必须在30天内缴清,后来,缴清余款的宽限期展延到2012年12月5日。
州政府考虑过,上述地段太小不适合兴建公屋,因为房屋及地方部规定至少需2英亩。因此,州政府拨出SP齐亚来11英亩地段来兴建人民组屋,这是前所未有的。山竹园地段被公开招标、以每平方尺232令吉成交,用来兴建私人医院,成交价还高出联邦政府的估价,即每平方尺212令吉。
虽然国阵声称国阵州政府早在2003年,就把有关土地划为人民组屋区,但是在2003年至2008年之间,他们并没有宣布此事。为什么国阵在2003至2007在朝时他们不能够、也没有钱兴建人民组屋,在野时,反而可以找到2240万7300令吉来建屋?
邓章耀及槟州国阵不还钱的理由是,上述地段已经出售给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而且没有买卖合约,事实上我们也没有发出地契。 没有地契要怎样发出买卖合约?只要我们没有发出地契,州政府便有权售地给任何人。这宗土地出售案是特别例子,我们不是通过公开招标,而是通过直接转让(alienation)方式出售给槟州国阵。
最后,邓章耀及槟州国阵毫无诚意兴建供出租的廉价屋(或人民组屋),才是他们取消以2240万7300令吉购买山竹园1.1英亩地段的原因。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在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