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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斯里诺莫哈末应该解释,为何联邦政府机构没有为公众利益兴建廉价屋或可负担房屋

槟州政府对于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诺莫哈末意图不良及不负责任地跟着槟州巫统领袖一起撒谎感到遗憾。巫统领袖一再证明他们喜欢散布谣言、讲一套做一套,之前他们还说州政府要把马来人赶出他们的土地。

其实槟州巫统副主席拿督慕沙赛法迪兹及武吉牛汝莪巫统区部主席拿督奥玛法再尔就以土地经纪的身份,出售槟州浮罗山背甘榜直浪31户马来地主的土地。在三个月内,赚取了500万令吉的私利。

州政府没有批准联邦政府机构的工程或为廉价屋工程订下不合理的条件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正因为州政府态度强硬,联邦政府才被迫履行职责兴建廉价屋及中廉价屋。

联邦政府机构在槟州所拥有的土地大多数是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获得,因为他们以兴建廉价屋为由,通过征收公众的土地获得。征地的价格很低廉,但不是所有建议中的房屋都是廉价屋或中廉价屋。他们也考虑兴建酒店,这也被列为兴建廉价屋的考虑条件。

因此,丹斯里诺莫哈末不应该说谎,他应该解释清楚,为何联邦政府机构通过征地获得廉价土地后,没有完全履行职务,为公众利益兴建廉价屋或可负担房屋。州政府已经指示州政府的官员,加速批准兴建廉价屋的申请,前提是他们必须符合所有的技术条件。同时,联邦政府机构以低价收购的土地必须集中起来兴建廉价屋。

如果联邦政府以低廉价格收购人民的土地后,不兴建廉价屋,而是用作其它用途,这是不公平的。因此,州政府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兴建更多廉价屋。州政府官员包括城乡规划局、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将会收集所有联邦政府机构的工程资料,在下个星期公布真相。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3年2月16日(星期六)在乔治市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