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觐见槟州元首敦阿都拉曼阿巴斯,寻求御准,以根据槟州宪法第19(2)条文,解散州议会

我已在今早州元首府经觐见槟州元首敦阿都拉曼阿巴斯,寻求御准,以根据槟州宪法第19(2)条文,解散州议会。

槟州行政议员已经于2013年4月3日开会,同意我的建议,即接受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书面要求,以解散州议会,让槟州选举与全国选举同步举行第13届大选。

我也向州元首建议,明天为解散槟州议会的日期。

我目前正赶往吉隆坡参与民联最高理事会会议,我将于明日早上10时30分于光大召开记者会。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3年4月4日(星期四)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