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应该展现他反贪的决心,要求砂州首长阿都泰益辞职,否则,他倒不如废除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阿都泰益竟然指责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顽劣”及“不诚实”,因此不配获得他的合作。
砂州首长甚至形容反贪委会调查他涉及贪污的做法是一种迫害行为 ,阿都泰益应该对此拿出证据。公共意见显示,人民相信砂州首长向来被反贪污委员会“袒护”着,拥有特别待遇,而不是迫害他。
由于砂州首长拒绝与反贪委会合作,不让后者针对贪污指控调查他,他已经严重失职及违法。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47及48条文下,若一个人在调查当中,拒绝与反贪委会配合,这是严重的罪名,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更糟的是,阿都泰益身为首长,如此傲慢自大,以为自己可以凌驾法律之上。他公然违抗反贪委会,已经违反身为首长的伦理价值及廉正标准,他应该守法,而不是违法,他应该成为道德操守及廉洁的典范,而不是表现得像一个贪婪的霸主,这完全令人难以接受。
全体国人在等着,他们要知道纳吉是否敢惩罚及对付发表无耻言论的拿督泰益。
拿督斯里纳吉必须让丹斯里阿都泰益辞职,如果他下决心要法治、透明、问责及反贪,泰益的言论不只对国阵是一项耻辱,对砂拉越及马来西亚也是。如果丹斯里泰益不辞职,这很明显是双重标准,砂州首长做错事可以享有豁免权,普通老百姓可没那么幸运。
上个月,国际贪污监督组织“全球见证”发布一个短片,他们聘用一个演员乔装外国木桐投资家,揭发砂拉越木桐业的贪污事件。上述短片宣称砂州首长在那些剥夺砂州土地的土地交易中,获得数千万令吉的回扣。
但是,泰益不但不回应这项指控、也拒绝与反贪委会合作,他还攻击反贪委会。如果泰益不辞职,并且在发表无耻言论后不被处罚,那么,纳吉倒不如废除反贪污委员会,因为反贪污委员会不是用来对付贪污,而是掩护贪污。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3年4月6日(星期六)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