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丹斯里卡立阿布峇卡交代清楚古甘和其它2000年至2013年5月发生230宗扣留所命案,否则,他应该光荣地辞去全国总警长一职,公众才能相信他不是扣留所命案的共犯。
昨天在一项历史性的裁决中,吉隆坡高庭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判决丹斯里卡立需对扣留者古甘的死负起责任,古甘四年前被警察盘问时遭肉体虐待,高庭法官拿督V.T.星甘说,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阿布纵容渎职,并说明,古甘身上的伤不可能是一个警员造成的,而其它的高级警官也难辞其咎。
卡立也遭训斥企图掩饰及隐瞒事实,以逃避对古甘于2009年1月毙命的责任。当全国总警长被高庭裁决隐瞒事实、企图掩饰、忽略扣留所命案而必须负起责任时,我们还能奢望他来捍卫司法吗?
星甘判古甘的母亲N英特拉获赔偿85万1700令吉,以做为古甘遭殴打、错误囚禁、不当行为及蒙受痛苦的损失赔偿。尽管法庭如此判决,内政部长拿督斯里查希却在国会里继续否认警方的残暴是扣留所命案的主因。
查希说,这些命案中,166宗死于疾病例如:爱滋病、哮喘病、心脏病等,29人自杀、两宗死于互殴,另有两宗在扣留所内滑倒受害不治。扣留所命案的死者包括97名马来人、51名印度人、49名华人、25命外国人及9名其他种族人士。
随着古甘一案在历史上取得胜利,查希所说与警方暴行无关的言论变得毫无意义及荒谬。查希应该听取吉隆坡高庭的建议,成立独立警方投诉及行为不当委员会(IPCMC),因为国阵政府的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根本无力阻止滥权及扣留所命案。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只能在调查结束后,才能向相关执法机构的纪律组提出建议。而独立警方投诉及行为不当委员会将能够起诉及处罚滥权的警员。否则,在独立警方投诉及行为不当委员会成立之前,还有多少扣留者将丧命?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