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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要求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是不符合宪法的建议,这是什么逻辑?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再益继续发表糊涂及不逻辑的言论,他说,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将导致国家执法机关的权限重叠,违反宪法以及有违反公义理念。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要求设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是不符合宪法的建议,这是什么逻辑?况且,当时的皇委会主席还是我国第9任大法官敦莫哈末再丁。

这是皇委会自2005年提出有关建议后,联邦政府第一次宣布这项建议不符合宪法,以这种理由来拒绝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实在站不住脚。再益的胡言乱语以及指大法官的建议不符合宪法,这对我国大法官的声誉简直是一种侮辱,甚至质疑其法律基础。

再益不是律师,他应该叫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拿出法律证据,说明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如何违反宪法?如果再益无法拿出证据,他应该对敦莫哈末再丁道歉,因为他的言论直接损害了敦再丁身为法律专家的名声。

内政部长的胡言乱语只是为了勉强地为辩解及维护不合理事件,把黑说成白,这正是国阵联邦政府向来的施政作风。当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哈斯米阿甘反对恢复紧急法令时,一个高级助理警官莫哈纳兹尔竟生气并公开批判哈斯米,说“预防胜于治疗”。

哈斯米正确地指出加拿大皇家警察、伦敦警方、国际刑警组织、洛杉矶警察局及维州警方在没有紧急法令的情况下,依然是杰出的警队。莫哈反驳说,就连美国为了境内的安全也有《美国爱国法》及关塔那摩湾拘押中心。莫哈说错了,美国上述法令是为了反恐,而不是对付罪案。

我们不能责怪莫哈的无知,因为内政部长也一样有错,正所谓一知半解是危险的。但是,我们不能轻易原谅阿末莫希继续破坏其办公室的名声,他不但不捍卫法律,而是像国阵政府那样,将所有不想做的事标签为“违宪”,这也是最轻松容易的做法。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