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不应该对大选时向槟城人所作出的承诺食言,就像他没有兑现要废除煽动法令并以国家和谐法取代的承诺。今天,刚好是2012年7月11日,首相在国家总检察署晚宴宣布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并以国家和谐法取代一周年。
我仍然记得首相一年前的演词,表示国家和谐法将会巩固国内关系,促进团结及宗教和谐。但不幸的是,承诺要取消已经64年的煽动法,至今仍然无法兑现,连数名部长,包括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竟然也反对废除煽动法而主张继续保留。
有鉴于此,首相在大选期间向槟城人许下的兴建2万间可负担房屋、单轨列车及槟城快捷通额外增加200辆巴士的承诺是否也将成为空头承诺,让槟城人空欢喜一场?以下是我的国会答案:
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于7月8日在国会下议院询问财政部长的口头问答:
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于7月8日在国会下议院要求财政部长证实联邦政府是否将兑现于槟城建立2万间可负担房屋的承诺、同时也兑现2006年的单轨列车承诺及2010年增加200辆巴士给槟城快捷通以解决交通问题的承诺。请问上述费用是多少?同时请列出计划中要建的道路措施。
答案:联邦政府一直以来都会确保兑现承诺,并将全面性惠及各方,而不只是惠及给特定的一些州属而已。
所有的计划及发展将以各州人民的利益为考量,让所有人民不至于在国家发展中被边缘化。
作为时常兑现承诺并以人民为先的政府,联邦政府将会在槟城建立可负担房屋。初期阶段,政府承诺建立9千999间可负担方屋及廉价屋,确切地点是在亚依淡、阿逸布爹及垄尾。至于额外建立的可负担房屋及廉价屋则正在考量当中,将会在确定之后再作宣布。
联邦政府将随时跟进各州的公共交通需求及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素质。这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素质的计划,透过全国陆路公共交通工作纲领之下,全由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的政策所推行。 因此,槟城公共交通服务之提升,将会在槟城陆路公共交通个别专案计划中受到关注。在依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第3(3)(b)条文之下,准备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迎合槟城州内未来20年对公共交通的需求量。因此,在槟城兴建单轨列车及其与其他公共交通整合的计划,将由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在准备是项计划的时候,再详细研究。
此外,联邦政府透过财政部属下国家基建公司所拥有的快捷通,将阶段性分派200辆巴士予槟城快捷通,让槟城人民享有具效率及舒适的公共巴士服务。首80辆巴士预料将在2013年第四季投入服务,余下的120辆巴士则将在2014年开始服务。
至于您所提到的费用问题,可负担房屋计划的费用目前尚未知,因为仍属计划初期阶段,而单轨列车则由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在拟定槟城陆路公共交通个别计划中决定。另外,200辆提供槟城快捷通的巴士的费用估计是1亿3千400万令吉。
至道路措施方面,根据高速公路网计划(HNDP)的2013至2014年第3期逐年延展计划(Rolling Plan)中,联邦政府将在槟城进行3项道路工程如下:
i) 提升州际道路(P10) – 峇都茅至苏丹阿兹兰沙路。
ii) 提升峇六拜高速公路 – 峇都茅至槟城大桥路段。
iii) 提升联邦道路(FT006) – 公芭至峇六拜槟城国际机场。
联邦政府另外也已经确认4项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将会计划在2013至2015年的第4期逐年延展计划中进行。这些工程计划包括:
i) 提升(FT001)路段 – 威北的端姑阿都拉曼桥至默迪卡桥。
ii) 提升(FT3111)路段 – 威中的武吉登雅高架桥至北海居林高速公路交界。
iii) 在FT001路段增建道路 – 威南的爪夷至峇都交湾槟城二桥的引桥交界。
iv) 建立双溪赖快捷道 – 威北的P198州际公路至P203州际公路。
槟州首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