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团注册局无法清楚解释以及基于什么社团注册法令哪一条法律为什么民主行动党必须重选,行动党将永远被他们的独断指示及高压滥权所支配。在紧急会议上,中委对于社团注册局以高压及独断的方式,仅说他“不满意”而没有提及任何理由做出如此重要的决定感到非常惊讶。
当局仅仅以一句“不满意解释”而指示该党中委会重选,完全没有解释为何他们不满意,这在任何道德伦理标准都是难以被接受、不民主、违反自然正义及合法程序。如果这是社团注册局决策过程的基础,那么像行动党这样的在野党将永无止境地因荒谬及无根据的投诉被无理勒索威胁。从此以后,社团注册局可以随心所欲地随时要求重选,不需要给予任何理由。
行动党有权利知道,为什么社团注册局不接受我们纠正选举成绩的措施。我们已经呈交所有的支持文件以证明去年12月的党选是正当、合法及民主的。所有合格的中央代表都被通知,当中也没有涉及金钱政治。
唯一的错误是选举官技术上错误剪贴选举成绩,导致几个候选人的票数出错,并且影响了一名中选的候选人。这项错误导致伍薪荣被错误宣布为中选,而其实中选者是再里尔。
当我们发现这项错误时,我们马上检讨及认错,而不是等到党外人士揭发。正确的竞选成绩由一家独立的稽查公司查证。尽管我们不愿掩盖错误、勇于认错及诚实,我们还是遭到处罚。
我们已于2013年7月13日召开紧急会议,行动党中委一致同意以下列方式回复社团注册局于2013年7月30日发生的指示信:
“民主行动党无法接受社团注册局的指示,除非当局针对两项要求做出回应清楚解释:
(a)行动党依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于2012年12月15日举行中委党选,注册官为何不满意我们针对党选操作做出的解释?
(b) 注冊官也必須解释,哪项条款下赋予社团注冊局权力,要求我們重选。”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3年8月1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