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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敢支持检讨内安法令的国会辩论,马华及民政党在其党大会上通过有关内安法令的决议有何用?

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已通知国会,她将提出动议谴责当局援引内安法令扣留星洲日报高级记者陈雲清、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及她本身,以及呼吁政府废除这项未经审讯扣留的不民主恶法。

郭素沁的动议在今天的议程表中,被列为第41个事项。加上另外33项议员私人动议後,郭素沁的内安法令动议,根本没有机会在国会中被提出辩论,除非国阵政府同意修正议会常规,优先处理它。

马华在昨天的第55届党大会上议决,促政府检讨内安法令,並设立一套完善的制衡机制监督有关法令的运用,以确保该法令只用於恐怖份子或涉及颠覆活动的人士。

在一周前,民政党的第37届党大会通过决议,呼吁政府废除内安法令,並响应大马人民委员会的建议,通过一项反恐怖主义法律。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周六在马华大会上的演词重点,主要是消弥巫统在国阵内一党独大说法,並否认巫统在国阵内是恶霸。

然而,阿都拉的说词不具说服力,因为不仅是巫统在国阵内如同恶霸的例子一箩箩,而且他草率地反对马华的检讨内安法令要求,並表明不会检讨内安法令,即可以証明一斑。

国阵成员党在国阵内是否是“平等伙伴”,或者如前民政党主席敦林敬益在退休後,形容国阵成员党与巫统之间关係时所说的只是“乞丐”?

如果国阵成员党之间的“分享政权”是真诚与有意义,而非空言的话,那麽国阵成员党提出的许多建议,尤其是他们在党大会上通过的决议,应受到当今政府的重视。

如果巫统大会的决议,差不多都被接纳为当今政府政策,而马华、民政党、国大党、人联党及东马国阵成员党的决议完全不被当作一回事与被蔑视,巫统岂能说本身没一党独大及不是国阵裡的恶霸?

有鑑於马华及民政党大会已接纳要求检讨,甚至废除内安法令的决议,这将考验国阵的分享政权说法是否依然是空言,巫统依旧霸道,而马华及民政党依旧是乞丐,或者国阵将重组成一个较为平等的阵线,以反映出一个较具意义的分享政权概念。

如果马华及民政党的国会议员(包括正、副部长)不敢支持检讨内安法令的国会辩论,马华及民政党在他们党大会上通过有关内安法令的决议又有何用?

我提出这一点,因为我要呼吁所有朝野国会议员支持一项联合呼吁,要首相答应让政府将郭素沁排在国会议程表第41事项的内安法令动议,改成国会优先处理事项,以便能在国会辩论。

阿都拉不应篡夺国会的权力,而应让国会决定内安法令应否受到检讨或应废除,尤其是马华及民政党大会已经通过决议发出同样的呼声。

我深信13个国阵成员党的大多数会支持检讨与废除内安法令。

其实,如果让各成员党根据本身党大会的委託,在国阵最高理事会上投票决定是否检讨与废除内安法令,成绩将会是12对1或11对2的比数支持检讨与废除。

在这关係到人权及民主的重大问题上,巫统在面对12对1或11对2的劣势下,依然不考虑检讨与废除内安法令,如果巫统不是国阵内的大恶霸,是甚麽?

此外,废除内安法令的呼声,获得公民社会的支持,昨天在吉隆坡的一项仪式上,就有363个团体集体签名盖章,要求政府废除内安法令。

“释放郭素沁”国会党团将在明天开会,我将在会中建议,除了扩大有关工作的範围,以争取废除内安法令外,並展开一项运动,要真正重视内安法令及对这条恶法被滥用感到震惊的所有国会议员集体签名,向首相请願使郭素沁的内安法令动议得以在国会,最好是在国会在屠妖节过後复会时辩论。

这将会深具意义,因为郭素沁的内安法令动议若在10月29日在国会辩论,将代表恶名远播的1987年茅草行动的21周年纪念日,当时有106人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其中包括目前仍在国会中的4名国会,即卡巴星、陈胜尧及我本身。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于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时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