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是这届国会下议院会议最受瞩目的法案之一。该法案的政策阶段于12月10日至12日展开为期2天的辩论。在所有参与辩论的议员当中,80%是来自人民联盟。5名马华后座议员不仅没有站起来发言,更是缺席整个政策性辩论!
大专法令向来都是具有高度争议及重要的课题,也是学生活跃分子及学术人员非常关注的议题。许多论述皆认为,大专法令是妨碍本地大专跃升为学术卓越的学府的主要导因之一,因为这项恶法在大专学府中制造“白色恐怖”。在过去38年来,大专法令的推行也导致大专生当中出现了“填鸭式教育”文化,培养出来的是不敢发问及缺乏创意思维的“罐头大专生”。这也是现今我国大专毕业生缺乏创新思维及革新精神的主要因素之一。
没有任何一名马华国会议员参与这项法案的辩论,究竟马华,特别是马青,对于大专法令修正案的立场是什么?究竟马华及马青是否赞成这项修正案?还是他们选择弃权?或者是根本没有任何立场?
我在辩论时提出了关于“学生”的定义。在修正法案的新定义当中,“学生”是指所有已向大学及学院注册的学生,包括那些全职或兼修硕士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这表示若一名国会议员有意在本地大专注册入学就读研究课程,他必须获得大学校长的批准。这难道不就是完全违反了马华“终身学习”鼓励大家继续学习的精神吗?
社青团促请政府立即废除大专法令,因为这项法令根本无助于提高本地大专的学术水平,反而却剥夺了大专生的基本权利及限制大专生的创新思维。我们认同必须立法管制国立大专的运作,但是学术自由必须回归大专学府。大专法令必须立即被废除,并以一项仅仅是关于大专运作与管理的法令——《大专管理法令(Akta Urus Tadbir Universiti)》取代。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长兼亚沙区国会议员陆兆福 于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在八打灵再也所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