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选举委员会表现出它不是国阵政府的喉舌或工具,而是一个宪法明文规定的独立与专业选委会的时候。
星报今天报导指出,选委会副主席拿督万阿末说,目前是修改现有法律,以防止它们被政党滥用来迫使民选国会或州议员辞职。
他说,议员基於党的议程悬空议席之举,不应受鼓励,因为补选增加国家的负担。
最让人感到失望的是,自丹斯里阿都阿兹尤索夫在今年初受委为选委会主席以来,选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及行动,进一步打击公众对它独立与专业的信心。
主流媒体在过去几天也全力支持首相拿督釿里纳吉的补选劳民伤财论,它们报导自去年3月大选後举行的5场补选,已耗费大马纳税人3340万令吉,即:
选举委员会 | 警方 | |
峇东补 | RM 409,000 | RM 250万 |
瓜拉登嘉楼 | RM 580,000 | RM 1150万 |
武吉干当 | RM 600,000 | RM 700万 |
武吉士南茂 | RM 400,000 | RM 500万 |
峇当艾 | RM 400,000 | RM 500万 |
总共 | RM 240万 | RM 3100万= RM 3340万 |
其实,这5场补选的总开支,可比3340万令吉高得多,如果把参选政党的开支计算在内,也是会是此数的6或7倍。
比起选委会及警方的3340万令吉开支,民联在这5场补选的开支,可说是微不足道。
民联候选人的花费额,不会超过选举法律规定每个候选人的可开支额顶限,即国会候选人20万令吉及州会候选人10万令吉。这将意味著自去年大选以来举行的3场国会及2场州会补选的顶限开支额总共是80万令吉。
动用不只党基金,也动用公款、公共资源及政府机关的国阵,在这5场补选中共花了多少钱?
根据估计,国阵单在峇当艾就花了整7000万令吉。如果国阵在这5场补选的开支,获得独立及专业稽查的话,答案是国阵共花了约2亿令吉,比选委会及警方的3340万令吉开支高出6至7倍,也不会令人感到意外。
目前的问题不出自於补选,而是整个选举过程的腐化,每当大选或补选时,即有巨额的肮髒钱被投入。对国阵而言,补选即是丢钱,投入的不是数百万,而是数千万,甚至上亿令吉,而大多数属於被滥用的公款!
如果选举法律获得严格执行,每名候选人的开支不得超过法定顶限、政党被禁作出开支,加上将选委会及警方在上述5场补选的开支额分别削减50%及80%,补选劳民伤财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国阵候选人超额开支,是大马贪污情况在过去10年来猖獗至失控程度的一个指标。
一个公开的秘密是,选委会在新主席领导下,在今年举行的4场补选中,与过去的大选或补选没两样,国阵候选人都不把开支顶限放在眼裡,以至国阵的竞选开支可以高达数千万令吉。
上述顶限法律在5年前通过之後,选委会是否曾对付那些开支超过顶限10、50或甚至100倍国阵候选人,提控或让他们的资格失效?
如果选委会及警方撙节,补选的开支就不会那麽的庞大。
为何警方在瓜登补选时耗费了整1150万令吉?其实,国会在2月18日被告知,警方在瓜登补选共花了1553万令吉,即比目前的数目多了400万令吉。
星报在2009年2月19日以“为了安全选举花1500万令”为标题作出以下报导:
副内政部长曹智雄说,1月17日瓜登补选的警方运作开支是1553万令吉。
曹氏告诉安然阿都卡尼(公正党-丹那美拉)说,有关开支包括交通、通讯、营帐租金、饮食、住宿及生活津贴。
“为了瓜登补选,警方动员了来自各部门的3376名,包括来自政治部、肃毒组及刑事调查组的人手。”
他说:“由於警方提供额外的安全措施,因此没发生不必要的事件。”
为了该场补选,警方也出动了两架直昇机、3架装甲人员输送车、68辆巡逻车、296辆电单车及3376把轻型来福枪。
这不是将警方在补选中的开支报低的唯一例子。
主流媒体在过去几天报导说,警方在峇东埔补选的开支是 250万令吉。
如果曹智雄没误导国会的话,这已将开支报小数4或5倍,因为同样是星报针对2月18日国会的答覆作出以下报导:
曹智雄回答布阿查卡西(国阵-峇都巴辖)的询问时说,虽然瓜登补选的开支比峇东埔补选的稍微高,但却值得,因为在整个补选期间,没有不愉快事件发生。
新任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能否解释,为何警方在这两场补选中的开支额,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落,即瓜登400万令吉及峇东埔1000万令吉?
目前是选委会停止当国阵政府喉舌或工具的时候。
选委会必须表现出它是一个独立、不偏不倚及专业的选委会,而召开一项各政党圆桌会议,以对选举法律及选举制度作出公平的改革,使国人可以以我国的自由、公平与乾淨选举制度以荣,並停止随国阵政府之意思,单方面与专制的修改法律。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于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