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的一个新闻网站malaysianmirror报导说,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陈广才准备就125亿令吉巴生港口自贸区(PKFZ)醜闻向公共账目委员会供証。
陈广才与他之前的交长敦林良实一样,应明确的保証,他不会步前首相敦马哈迪的後尘,像後者在林甘短片皇家委员会的听証会上选择性失忆那般,在短短的90分钟听証会上,马哈迪讲了14次“我忘了”。
陈广才出席PAC的听証会时,应回答我於2007年11月在国会向他提出,而在过去两年来一直迴避的5个有关PKFZ醜闻的5个问题,即:
1. 巴生港务局及交通部是否真的尽管在面对总检察长署及财政部的强烈反对,并建议以每平方尺10令吉价格徵用下,仍然坚持在“买者愿买,卖者愿卖”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格下购买浮罗英达的1000依格土地供作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用途,而内阁已在两个条件下给予批准:(i) 交通部长明确地保证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计划可行及自行融资,不会花半分钱公款;及(ii)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发展每增花1亿令吉,都必须先获得内阁的批准。
2. 结果,首个条件已被违背,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经费从11亿令吉暴涨至46亿令吉而需要政府拯救,而第2个条件也被违背,因为在没有每增加1亿令吉都须经过内阁核准程序下,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原有成本额从4亿令吉暴涨至28亿令吉。
3. 交通部长违法的发出4封信给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的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好让后者通过发出债券集资40亿令吉资金,这形同政府向市场作出担保。交通部长并没有权力作出政府的融资担保,只有财政部长在内阁核准后才能作出。首封支持信是由前任交通部长林良实于2003年5月28日发出,当天是林良实担任交长的最后一天。其馀3封是由陈广才发出。
4. 这4封交长发出的非法“支持信”仍获得政府的担保,因为内阁在年中以追溯方式核准了两名交长在过去4年里非法与未经授权发出的支持信,使政府为了拯救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而背负了46亿令吉债务,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5. 为何政府至今没对付这两名交长,即林良实及陈广才,以及其他涉及非法发出4封支持信的高官?陈广才说,他不知道交长无权发出这种支持信。这是否能作为政府卷入46亿令吉拯救PKFZ丑闻的借口?
我提出每一项问题後,都特别的问陈广才,要他给予“是或否”的答案,如果我所说的不符事实,就加以否定,但如果我所说是千真万确的话,就解释他及政府已采取甚麽行动。
陈广才在国会作答时,完全不提PKFZ丑闻中的上述5项核心问题,我提问的其他以下问题,他也避而不答:
陈广才岂能宣称身为交长的他不知道交长无权,只有财政部长在内阁批准後才有权发出形同政府作担保的支持信让Kuala Dimensi发出40亿令吉债券。他岂能宣称本身对这重要政府理财原则不知情,而他在升任交长之前,曾在1999年12月至2003年6月之间,担任了将近4年的副财长?他担任了4年副财长岂非等於浪费公币,因为他没学到东西?
为何在是否有权签署有关支持信方面,他为何不寻求交通部的法律顾问的意见,却去依赖非交通部的顾问?
为何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的3年多期间,财政部对交长已经发出4封未经授权的支持信事件亳不知情,因为到了2006年12月时,财政部才获得债券安排人的通知,交长已发出支持信,而这些函件已构成政府担保有关债券的发售?这岂非突出了政府内部乱糟糟的一面,右手不知左手在做甚麽事?
我等著陈广才在听証会上,回答这些他在过去两年来一直迴避的5个有关PKFZ醜闻的问题。
据报导,巴生港务局(PKA)在财政部的指示下,改变初衷决定缴付已经到期的6亿6000万令吉予自贸区的一揽子承包商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
PKA主席李华民在上周二宣佈,暂组织付款直到专案小组在2009年8月10日完成检讨报告为止。
我在周六已接到这个消息,因此它我成为我在周三向交通部长翁诗杰提出的第106个问题。
儘管翁诗杰默不作声,但李华民承认作天付款3亿3000万令吉及本月尾再付3亿令吉,証实了我在过去36天裡向翁诗杰提出的问题之真实性。对本身在“意识考验”上输了给KDSB的张庆信,翁诗杰有甚麽话说?
翁诗杰的文化打手指我有意转移槟州豆蔻村被逼迁事件及吉打民联危机的视线,显得很无聊,有看报的人都知道,我早在这两起事件发生前的5月30日就开始针对PKFZ醜闻,向翁诗杰提出每日3问。
然而,由於这些文化打手的无理攻击,我决定继续我的提问,我将在周五宣佈我的下一步行动。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于2009年7月7日(星期二)在八打灵再也召开记者会发表的声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