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应启开一项新做法,委任一名仍有4至5年时间服务,能推出规划与落实警方改革概念者担任新任全国总警长,而非像目前那般,委任只剩下1或2年服务期限,並只关注退休後安排者。
这项课题显得具关键性,因为目前是首相必须委任一名新全国总警长,或将丹斯里慕沙哈山的任期第2度延长的时候。
延长慕沙任期的做法最不应接受,其两个原因如下:
第1,它将令纳吉的“人民为先、即刻表现”承诺,以及他的政府当务之急是关键表现指标(KPI)的誓言,变得一文不值,因为慕沙在过去3年当全国总警长的KPI是其中的一大败笔。
如果需要証据,只需看今天的罪案率,与2005年赛丁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中列出的情况与制定的目标就知。
其实,警队在慕沙掌舵下,街上的治安之糟糕,比他在2006年9月5日出任全国总警长时,过之而无不及。
我准备就慕沙在在皇委会突出的警方3项核心功能,即维持低罪案率、剷除贪污及维护人权上,全都一无是处问题,与慕沙或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公开辩论,以示我的看法正确。
第2,让慕沙延任,将让人对现有的高层警官,存有一种负面的印象,似乎8名最高级警官当中,没有任何一人,有资格或能力升任全国总警长来带头打造一支能遏阻犯罪浪潮的新警方文化。
根据警方的网页,这8名高级警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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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斯里依斯迈奥玛(副全国总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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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朱哈山纳吉(肃毒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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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莫哈末巴克里(刑事调查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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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阿都拉萨(行政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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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南里(政治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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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胡申(国内安全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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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辜瀚生(商业罪案调查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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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马苏里(後勤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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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莫哈末夫基(特别行动组总监)
纳吉应有勇气做对国家有利的事。他应向其父,即第2任首相敦拉萨看齐,做在特定情况下应做的事。
敦拉萨不会应酬延长任期的主张,东姑拉沙里就说得对,他也抨击“延任成了常规”做法。
拉沙里在其部落格中写道:
最新的趋势是政府不断延长或再延长到了退休年龄高官的任期。
延长服务应是一项不寻常的措施。成为常规是危险的。这是一个不良做法。
拉沙里反对延长任期的理由包括:
1.将一项拥有本身的擢升程序与准绳的服务政治化。获得延任者实际上是与决定延任的政治上司,有密切关係的政治委任者。
2.公务员是向国家元首及国家,而非政治人物负责。累积了这种不良措施,公共服务的独立性将被蚕食掉。
3.这在一个以年资升职的制度裡深具破坏力。下线升职机会被阻滞。大家不是根据程序发展,他们的薪酬及前途受阻。那些快退休者将失去年资及他们在退休後将享有的退休金。延长一个受宠官员的任期,等於一项升职被冻结,打击数以百计下线的事业前景。
4.它与我们所谈的开发人才背道而驰。不可能现有等待升职者当中,没有够好的替代人选。
5.我们正在一项过去以个人专业精祌为劳的服务中,製造个人崇拜。无限期领薪俸的封建期望,在被操纵的媒体认同下,正从行政当局转入公共服务领域。这是官僚们必须定期调职的原因。古代中国人已经了解,官员在位太久,将建立起本身的势力範围。
其实,敦拉萨委任了我国史上最年轻与最著名的全国总警长敦哈聂夫奥玛,後者在1974年6月受委时才35岁,他担任该职整20年後,才在1994年1月退休。20年也许太久,但只当一、两年的全国总警长,却很荒谬!
以内政部长身份担任警察委员会主席的希山,至今无法交待,为何他及该委员会支持将在今年9月任满的慕沙再延任。
希山能否解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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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在何时开合及接纳慕沙的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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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慕沙延任的理由何在,是否符合首相的“人民为先、即刻表现”口号,这些理由能否公佈及经得起人民的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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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慕沙本身是该委员会的成员下,它岂能建议延长慕沙的任期?
|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于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