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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强硬对付杀人犯、劫匪、强奸犯、大耳窿及私会党徒,而不是未成年少年与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的和平爱国者

警方延长扣留一名昨天在参与反对内安法令大集会时被逮捕的16岁未成年少年费祖丁(Faizudin Hamzah)长达4天,是令人愤怒及无法容忍的,同时也突出了马来西亚最大的人权弊病——最恶劣侵犯人权的往往是警方及执法机构。

从昨天整个大集会的过程,我们非常清楚看到是警方先挑衅及破坏和平并制造骚乱,而不是那些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的和平爱国者,因为是警方肆意妄为地向群众狂射催泪弹及化学水炮所造成的。

内阁必须在接下来星期三下达一个明确的指示告诉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强硬对付杀人犯、劫匪、强奸犯、大耳窿及私会党徒,而不是未成年少年与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的和平爱国者。

否则,整个内阁必须为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昨天强硬对付那些和平主张废除像内安法令这种恶法的少年及爱国的马来西亚人民而负起全责。

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合理化警方昨天在吉隆坡举行的废除内安法令万人和平大集会上逮捕及延长扣留费祖丁,以及肆意妄为地大规模逮捕589人,其中包括44名女性及40名未成年者

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必须确保所有被逮捕人士,包括所有女性及未成年者,立刻在今天被释放,否则他将被视为严重失责。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必须召开一项紧急会议,举行公共听证会调查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严重侵犯人权及创下马来西亚警方在人权纪录方面的另一个污点,因为他当时动员5000名警员对付那些手无寸铁、和平爱国、要马来西亚变得更好、更安全及更民主的马来西亚人民,而不是去对抗及逮捕罪犯以为马来西亚国人、游客及投资者维持安全的街道、公共场所及私人家居。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专员不能在维护及促进人权的法定义务上失责。他们不能再继续保持沉默及盲目,无视于警方昨天在吉隆坡街头公然及有系统地侵犯人权——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于2009年8月2日(星期日)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