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日前声明,以及媒体有关“黄毓翔先生未被列入2026年度市议员委任名单”的报道感到震惊。
为此,我认为有必要基于正确事实作出回应。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州政府拥有委任市议员的权力。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州政府已接获来自各方的提名,以进行2026年度两个地方政府(PBT)市议员的委任。
槟城州民主行动党(DAP)已通过一封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由州秘书林慧英签署的信函,向州政府提交提名名单。有关名单提名了10名人士,供州政府考虑委任为威省市政厅(MBSP)市议员。
经由州秘书署地方政府部门(即负责市议员委任事务的单位)审查后确认,槟州民主行动党并未提名黄毓翔先生出任任何槟州地方政府的市议员。
在此说明,槟城州行政议会已于2025年12月17日,批准并通过州秘书署地方政府部门所提呈的委任建议名单。
显然,被考虑并获通过的候选名单中,并不包括黄毓翔先生,因为他并未获得槟州民主行动党的提名。
相关文件及委任建议名单已清楚证明事实,显示林冠英声称黄毓翔先生的名字被首席部长删除的说法并不准确、毫无根据且具误导性,并可能引发公众对首席部长的不满。
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2026年2月11日于乔治市光大发表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