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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市局食物处理课程 卫生部前后矛盾

由于地方政府非卫生部所承认的训练机构,因此各县市议会所推出的食物处理课程,亦不受到当局所承认。

然而,我却不认同上述说法,并例举威省市政局乃是其中一个获卫生部承认其课程的地方政府。

我在国会下议院质询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廉,尽管国内有些地方政府推出免费的食物处理课程,为何还要规定小贩重新登记,并且要付费上同样性质的课程。

尤其在槟州,由于威省市政局所推出的食物处理课程获得卫生部承认,而让小贩不必缴费上两次的课程;反之,槟岛市政局从2010至2013年发出逾3万份证书予参与课程的小贩,但其课程却不受承认导致小贩需另付费上课。

虽然槟岛市政局未采用卫生部的课程纲要,但两者的课程内容却大同小异。此外,掌管卫生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阿菲夫亦代表州政府致函卫生部,要求当局授权槟岛市政局免费推行这类课程,迄今却不获当局回应。

根据卫生部长所提供的书面答复,当局是根据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第3条,规定所有业主必须每3年登记他们的食肆。至于第30条,则规定所有处理食物者,包括小贩在内,必须上课并从卫生部所承认的训练机构取得证书。

任何人若违反上述条例,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截至今年12月31日,共有96万4千零43人到当局所承认的175所训练机构上课。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规定小贩必须听取免费汇报会,卫生部认为这类的汇报会跟当局的课程性质有别,而卫生部所开办的3小时课程,则注重食物卫生与安全。地方
政府所提供的免费课程一般上不够全面,而且没有涵盖食物安全等。

卫生部指其提供的课程,乃由对食物安全有经验或具学术资格的教员所执教。这些教员必须通过多项评估,始获承认为具备资格的教员。每次上课,学员人数受限不超过30人,让他们能够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此外,卫生部指称其教学纲要全面统一,并采取卫生部所编定的教学模式。卫生部每月将到所有训练机构巡察,确保每个教员及训练机构皆遵守当局的条例与规定。

民主行动党槟州秘书兼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
于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