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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警官建议鞭笞非法入境重復犯罪者 促SUHAKAM为警队和高官 提供人权醒觉训练

我促请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为我国的执法单位包括警队,提供人权醒觉训练,以便这些执法单位了解并且符合国际的人权标准。

我也想知道这项鞭刑的建议,是否也包括那些失责于在阻止非法入境者进入大马的执法人员,以及帮助和教唆去走私人口的公务员。

移民法令第6(3)条文已例明非法入境者的刑罚是不超过1万令吉,或5年监禁,及鞭笞不超过6鞭。

高级公务员及警官必需要了解,鞭笞刑罚在国际上是被视为不人道、野蛮及贬低他人的尊严的行为。

我们必需了解,许多冒险潜入大马的非去入境者,都是来自邻国的一些贫民,并希望我国工作赚钱,如果以被国际社会视为残忍的行为对付这些非法入境者,将会破坏我国与邻国的关係。

我提醒武吉阿曼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局总监拿督哈扎尼,因我国也有贫穷的国人在外国非法工作或逾期逗留,而如果那些国家也对我国国民施以残忍的刑罚,他会有何看法和感受?

正是因为警官拥有这种鲁莽及无理的想法,我建议,人权委员会必需向我国的执法单位,包括警队、移民局等提供训练,让他们了解国际的人权标准,以便他们在履任务时,符合国际的人权准则;更重要时,不要信口开河,发表上述无理及野蛮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