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针对我的两项新控状是毫无根据、充满政治动机,及非民选政府滥权的表现,以图在沙巴州选或全国大选前抹黑和损害我的名声。不管这是在试图影响我们在沙巴州选的准备工作、或是在进行政治报复、或是要转移公众对现今非民选政府许多争议和丑闻的注意力,都交由公众去揣测。
我将在法庭里证明我的清白,特别是当我的私人银行账户或我个人身上并没有这笔报酬或贿款。
令人失望的是,包括反贪会在内的相关部门竟然允许自己被利用或滥用,在证据薄弱情况下对我进行政治迫害。另一方面,尽管面对无可辩驳的事实和确凿证据,但反贪会却未采取行动对付现有政府领袖。
我要感谢我的家人、所有党员和支持者相信我是个有诚信的人。我特别要感谢马来西亚人民大力支持“一人10令吉,与林冠英同在”募款运动,使得我们成功在一星期内筹获约400万令吉。公众的支持,及相信我的诚信与行动党打击贪污腐败的原则,让我深受感动。
今天这两项新控状再次与槟州政府于2013年颁布予CZBUCG集团的“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有关。CZBUCG集团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而获得由槟州秘书和政府高级公务员组成的槟州招标委员会颁布合约。尽管我并不是招标委员会的成员,但我依然受到指控,符合当前的“都是林冠英的错”的思想。
尽管我曾5度到反贪会录供,但没有一个问题,是有关于他们在我的银行户口或我个人身上发现这笔报酬或贿款。既然当局无法证明我拥有贿款,这是否成为了我的太太周玉清被控收取37万2000令吉的原因?
这是一项荒谬的指控,因为我的太太是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这笔37万2000令吉是她在两年内所收取到的法律顾问费用,而不是一次性付清的款项。当局应该是太过着急了,才会试图将我太太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用连接成是我收到的贿款。
针对我的指控存有4个矛盾点:
- 当无法发现我拥有贿款,而我的太太也没有数亿的现金、昂贵的珠宝和数百个名牌手提袋时,何来贪污?
- 当海底隧道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合约,并由州政府官员、行政议会或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决定,而非我个人决定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 当支付给CZBUCG集团的费用必须取得由公开招标方式委任的独立工程咨询公司的同意,及槟州政府官员的批准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 当CZBUCG集团在2019年公开否认贿赂任何槟州政府官员,而反贪会也证实了该公司和主席的清白时,何来贪污?
我相信,真理无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