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前参与了与内政部长赛夫丁举行的公民权对话会,期间我向赛夫丁提出了一项重要建议,旨在改革公民权审核决策,并将脱氧核糖核酸(DNA)亲子鉴定检测作为决定性证据。
亲子鉴定主要依据人类血型和血型之外的单纯遗传特征的遗传规律。这些遗传特征由位于细胞核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遗传给子代。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亲子鉴定(DNA)成为一种高度可靠的证据,因此应该成为公民权审核决策的决定性证据。
尽管内阁已决定修改联邦宪法,允许马来西亚籍女性与非公民结婚,并在国外出生的子女成为马来西亚公民,然而许多在马来西亚土生土长的小朋友,因其父母的注册结婚晚于子女出生,而陷入无国籍的窘境。
没有公民权的人面临着许多障碍,例如无法申请马来西亚身份证、无法享受政府提供的福利、办理入学手续更加繁琐、无法开设个人银行账户、就业也面临困难,以及许多其他需要国籍认证的生活事务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在走投无路时,也会因此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据统计,目前马来西亚有近10万名公民没有获得法律认证的公民身份。脱氧核糖核酸(DNA)亲子鉴定在公民权申请程序中,目前仅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因此,我不仅在对话会中提出相关建议,也在国会第二议事厅辩论中,也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依据联邦宪法第14条文和第一附表第二部分第1(a)段,任何在马来西亚出生,出生时父母其中一个为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公民的人应具备公民权。
因此,如果脱氧核糖核酸(DNA)亲子鉴定能够成为审核公民权决定性证据,公民权所造成的各类问题将能大幅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