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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税收局160亿未退纳税人 报警刑事失信案促彻查

针对财政部长林冠英昨天爆料指内陆税收局有超过160亿令吉退税尚未退回给纳税人,我今日向警方投报要求彻查。

我是以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做出投报,根据该条文阐明,任何人受委托以其政府公务员或代理的身份拥有或管理资产,若犯下刑事失信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2年但不超过20年,鞭刑和罚款。

我也要求警方彻查这笔应该退还给纳税人的160亿令吉到底去了哪里?这比退税款项应该被纳入退税基金(TBBC),然而截止今年5月31日,退税基金只有14亿8600万令吉,尚欠145亿6000万令吉。

继早前消费税信托户头192亿令吉被发现挪用后,如今又爆出内陆税收局160亿令吉退税款项未退换。这两笔被前朝政府挪用的款项总额为352亿令吉,数目之大令人咋舌。

我促请警方立刻彻查这宗刑事失信案,到底这笔数目是被谁非法挪用,给全马的纳税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民主行动党克兰芝州议员张哲敏
于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在怡保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