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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茜苏克里应该就拒绝于2013年公开沙菲益收取的律师费道歉, 及透露沙菲益会否受委为总检察长

掌管司法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今天终于在国会透露,资深律师莫哈末沙菲宜担任肛交案首席主控官的律师费为1000令吉。

早在2013年11月,我的同事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就曾询问沙菲益收取的律师费,但南茜于11月11日的总结辩论中回答说:“基于专业操守和客户与律师机密(client-counsel confidentiality),这项收费不能公开。”

我当时即刻指出南茜误解了客户与律师机密的概念,因为这项专业操守只适用于禁止律师披露不利于客户的讯息,而非禁止客户透露律师收费。

2011年,掌管司法事务的时任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可以毫无问题地告诉我,在赵明福皇委会案件上,政府共支付了沙菲益15万令吉,作为反贪会代表律师的费用。

虽然迟了超过一年,但我对南茜终于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感到高兴。可是,她不应该就此止步。如果她是一位有尊严的部长,那她就应该为自己于2013年在国会提供错误的答复,作出道歉。

现在,我们都知道沙菲益担任主控官时,收取了1000令吉的律师费。然而,这是不是事情的全部?如果这就是双方协议的完整内容,为何南茜无法在2013年就公开这个数字?谣言指沙菲益很快会取代阿都干尼成为总检察长,南茜应该确认这项猜测是否属实,到底沙菲益参与安华肛交案诉讼的背后,有否以委任要职作为“酬劳”?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