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税局矫枉过正,财政部长应该介入,收回成命。
咖啡店和餐馆不是酒吧,不应该要求申请酒牌;我们应该减少经商执照和税种、营业限制,不是不断想办法征税。
酒牌执照正式全名是“啤酒屋酒精执照”(Lesen Arak Rumah Bir);咖啡店和餐馆并非啤酒屋(rumah bir),硬把餐厅塞进啤酒屋类别是行政错误 ,应该加以纠正。
发酒牌是州政府属下县署的权限,中央政府财政部关税局无权介入。
我质疑这种做法,和之前财政预算案要征收繁荣税、海外收入税的征税政策一样,是否为了弥补上层挥霍与应付高额国家债务与利息?
咖啡店和餐馆已经向市议会缴交每年五六百元营业执照费,不应该还向他们另外征收酒牌费。
全国咖啡店和餐厅明年1月1日起必须申请酒牌,才可以售卖啤酒。当局是援引1976年国产税法令来落实这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