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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银行应该恢复发展商利息承担配套(DIBS),及推出共享拥有权配套(SOS)给予首次购买公屋及可负担房屋的购屋者

最新的2013年国家银行报告揭示国家银行极其糟糕地短视、不闻不问、不负责任及不专业的去面对马来西亚当前家庭债务高居亚洲第2的问题。国家银行完全不顾虑2012年马来西亚家庭债务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GDP)的81.1%及2013年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的86.8%的问题,就好像这问题并不会为马来西亚带来任何风险,影响金融稳定。

国家银行应该清楚我们国人的收入有如被冰封在冰川陷阱无法动弹,原因是因为百物皆长所导致的通货膨胀。这导致很多家庭必须举债解燃眉之急,甚至在无法获得正规金融公司的借贷之下,向“大耳窿”借高利贷。

大马2013年的家庭债务是8543亿令吉,而每月收入3000令吉以下家庭的借贷占据了27%共2301亿7000万令吉。国家银行也揭示每月收入3000令吉以下的举债家庭,他们的借贷总额是他们年收入的7倍。这显然太高了,必须要减少。

这只能证实低收入群的收入根本追不上通货膨胀,迫使很多人必须举债度日,以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当背着比家庭年收入还要高7倍的债务,低收入群想要申请房屋贷款,要获得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批准将会难上加难。

当国家银行把购置房产的最高贷款期限从45年调整至35年之际,试问,来自低收入群体的首购人士有能力去承担吗?这种调整方式,只会让每一期的房贷缴款额增加,使低收入族群更难符合贷款资格。

许多来自低收入的群体不断投诉他们的房贷不获银行的批准,原因是因为他们的偿还能力低。国家银行理应恢复发展商利息承担配套,以便让首次购屋者能够落实和拥有他们的梦想家园。

职是之故,槟州政府针对低收入群体推介了“共享拥有权配套“,让他们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廉价屋。在此配套之下,州政府将提供30%免息贷款给那些购屋者,剩下的70%由他们向银行贷款,双方共享房屋拥有权。

看在住房民主化的份上,民主行动党促请国家银行推介可负担房屋的共享拥有权配套,让首次购置产业者可以获得房贷,买下他们的房子。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