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国家银行理应恢复发展商利息承担配套(DIBS),以及将房屋贷款担保公司(SJKP)的贷款上限从7万2500令吉增加至40万令吉

槟州政府促请国家银行恢复发展商利息承担配套(DIBS),以及将房屋贷款担保公司(SJKP)的贷款上限从7万2500令吉增加至40万令吉。自从发展商利息承担配套被取消后,很多首次购屋者都拿不到银行贷款来购买他们的房子。

超过70%的房屋贷款被拒,包括廉价及中价屋贷款,国家银行应该恢复发展商利息承担配套。以便让首次购屋者能够落实和拥有他们的梦想家园。。律师费也应该是利息承担配套(DIBS)的一部分,而财政部也应该豁免印花税,降低第一次购屋者的初始费用。

同时,房屋贷款担保公司的基金应该要提高到30亿令吉,不只担保向私立银行贷款的廉价屋及中廉价屋购屋者,也担保购买40万令吉可负担房屋的购屋者。目前这家担保公司的1亿8000万令吉只担保廉价屋及中廉屋,但是并不足以应付全国的需求。

目前,担保公司保证最高贷款额12万令吉,不足以担保4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如果国家银行有诚意帮忙,廉价及中廉价的利息以及可负担房屋的第一次购屋者应该固定在基本贷利率(BLR)。令人难过的是,高额贷款反而能够获得比廉价屋、中廉价屋及可负担房屋贷款更低的利率。

最新的2013年国家银行报告揭示国家银行极其糟糕地短视、不闻不问、不负责任及不专业的去面对马来西亚当前家庭债务高居亚洲第2的问题。国家银行完全不顾虑2012年马来西亚家庭债务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GDP)的81.1%及2013年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的86.8%的问题,就好像这问题并不会为马来西亚带来任何风险,影响金融稳定。

国家银行应该清楚我们国人的收入有如被冰封在冰川陷阱无法动弹,原因是因为百物皆长所导致的通货膨胀。这导致很多家庭必须举债解燃眉之急,甚至在无法获得正规金融公司的借贷之下,向“大耳窿”借高利贷。

大马2013年的家庭债务是8543亿令吉,而每月收入3000令吉以下家庭的借贷占据了27%共2301亿7000万令吉。这只能证实低收入群的收入根本追不上通货膨胀,迫使很多人必须举债度日,以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

当国家银行把购置房产的最高贷款期限从45年调整至35年之际,试问,来自低收入群体的首购人士有能力去承担吗?这种调整方式,只会让每一期的房贷缴款额增加,使低收入族群更难符合贷款资格。

槟州政府针对低收入群体推介了“共享拥有权配套“,让他们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廉价屋。在此配套之下,州政府将提供30%免息贷款给那些购屋者,剩下的70%由他们向银行贷款,双方共享房屋拥有权。

在共享拥有权配套下,上述产业由提供30%免息贷款的州政府及购屋者共同拥有。有了上述30%的免息贷款,他们只需要贷款房价的70%,这是大多数人都符合资格的。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在槟城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