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法令(AUKU)必须立刻被撤销,因为有关法令并不适用于现代,同时也否决了联邦宪法作为国家最高端法律基础的地位。
有关法令经常被当权者用于抑制大学生批判政府滥权的声音,而至今为止,当权者只是用大专法令惩戒一些欲争取国民权利的大学生或学者,无论他们是有意参与政治活动或对掌权者进行批判。
掌权者滥用大专法令显然是在羞辱大学生或学者,指这个群体的人不配涉及政治,而刑罚将会严重的破坏他们的前程。
拟定大专法令的初衷是约束公共大学或学院的成立、管理或行政而已。可是,有关法令在1975年、1983年、1996年级2012年4个修法后,而变成一个与联邦宪法互相冲突的法令。
任何一种法令阻止或约束一个国民尊崇联邦宪法,便是于国家最高法律基础地位发生冲突。
针对4名马大学生因为在8月27日举办“逮捕马来西亚一号官员”(Tangkap MO1)的和平集会,而在上周五被判有罪的事情如此表示。
这四名学生分别是 Anis Syafiqah Md Yusof, Mohamad Luqman Nul Haqim, Muhammad Luqman Hakim Fazli和Suhail Wan Azahar。他们也被称为“马大四子”(#Malaya4),受到马大条例(学生纪律)1999对付。
虽然目前尚未判决有关4人将会受到什么惩罚,但预料马大将会在未来两个星期内作出判决。
马大的行为证明了巫统-国阵已经操纵了教育界,以便把恐惧渲染到社会上,尤其是针对大学生。明智的大学生们已经无法忍受掌权者使用各种手段禁止他们发声。
这就是当今公共机关的形态,当掌权者感到慌张或受到威胁时,公共机关将会被利用为回击异议者。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国际秘书兼兵如港区州议员李存孝 于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在金马仑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