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伊斯兰党坚持且固执地要实施伊刑法,那麽伊斯兰党在民联将不会有容身之地!
尽管伊斯兰党是民联盟党,但只要民主行动党和公正党都存在,建立伊斯兰国的意愿只是妄想,民主行动党绝对不会支持伊刑法。
民主行动党自1966年创党以来的这48年,都以捍卫世俗化民主政体为最重要目标,并以联邦宪法至上;而伊斯兰党更必须遵守民联已签署的共同政策纲领,否则,民联将容不下伊斯兰党。
民主行动党的原则到今天都没有改变过,也从未向国阵的同化霸权妥协过;我们严守岗位,坚定立场,勇于向人民和历史负责,不像马华,连直接向巫统说一声‘不’的勇气都没有,只一味以颠三倒四的论述,企图转移人民的视线。
马华污蔑民主行动党支持伊刑法,乃因国阵目前最不得民心,以及面对人民空前强大求变风潮,于是藉由这项议题大作文章,不谈马华有责任制约巫统不应该支持该私人法案,而把矛头指向民主行动党和公正党。
马华也心里有数,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席补选在即,而马华在传统上靠华人过关的安全区都沦为黑区,为了自保和要达到在5月内阁改组时当官的目的,于是以伊刑法作为威胁华人的武器,以图扺销反对国阵和马华的求变之风。
如果马华特别是马华总会长廖中莱这麽有“胆量”,为何当首相纳吉和其他部长都表明不会拒绝伊刑法时,敢敢对纳吉大声说“不”,却只是婉约地“促请巫统和国阵成员党勿支持”?
即便是当年称为回教党的伊斯兰党在70年代加入国阵时,马华也没有公开作出反对或拒绝回教国,惟现在却高喴‘上街示威’,马青则所谓要‘包围国会’,让人感到莫名。
民主行动党除了抗拒任何人或政党企图摧残或破坏大马开邦立国的契约,以及违反联邦宪法的精神与原则,也将会与人民同仇敌忾反对建立回教国。
我们也拒绝在国阵霸权统治下的种族政治丶朋党主义丶司法不公、宗教极端主义和贪污滥权,捍卫全马人民在宪法下享有的基本权益与自由。
| 民主行动党全国代主席兼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 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