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的报道,雪兰莪新版《雪州城乡规划指南》对非伊斯兰庙宇所实施的规划标准引起社会的一片哗然。
然而,这些具有争议的条款并不为雪州所独有。
事实上,早在2010年,联邦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旗下的半岛城乡规划局已经发出指南,为华人寺庙、印度庙、基督教堂及锡克庙设下条例。彭亨、登嘉楼及玻璃市三个州政府,皆采纳上述规划标准:
距离限制 – 在多元种族社区,除非获得当地居民委员会批准,否则寺庙必须距离社区至少100公尺
高度限制 – 在以穆斯林为主的社区,非穆斯林的庙宇与雕像必须与清真寺高度“调适”。
同时,我们也比较了马来西亚数个州属的条例,柔佛、森美兰和吉打州政府也落实了类似的条例。
柔佛州:
距离限制 – 根据柔佛州非穆斯林宗教场所的规划手册,第4.4.2(二)条指出:非伊斯兰庙宇必须距离穆斯林住家50公尺。
高度限制 – 第4.4.2(三)条指出:非伊斯兰庙宇与雕像的高度,必须与周遭环境调适,且按照地方政府规定,最高为1层楼或5公尺。
吉打州和森美兰州:
距离限制 – 根据平衡规划及发展指南的环境土地使用项目,非伊斯兰庙宇必须距离穆斯林住家50公尺。
高度限制 – 根据平衡规划及发展指南的建筑物外观及地形项目,非伊斯兰庙宇与雕像的高度,必须与环境调适,且按照地方政府规定,最高为1层楼或5公尺。
自2008年起,截至2017年,雪州政府已批准252间非伊斯兰庙宇的土地申请,以及非伊斯兰庙宇保留地。包括: 112间庙宇、105间印度神庙、27间基督教堂和8间锡克庙。
这总数252项对非穆斯林宗教信仰的批准,反映了我们在维护“联邦宪法”规定的宗教自由上的承诺。
马华与一众国阵政治人物,趁此借题发挥,尤其是在国阵所持有的媒体、以及倾向国阵的主流媒体上,怪罪雪州民主行动党,而无视了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其自家后院的事实。
我强烈呼吁,国阵政治人物先修正在各自州属的指南,而非浪费时间在毫无结果的政治炒作。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副主席兼雪邦再也区州议员杨巧双 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