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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需对敦林良实医生的指控做出回应

民主行动党认为,若总检察署拒绝对敦林良实的指控做出回应,该党将号召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进行彻查,以了解为何我国前任交长兼前马华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为何日前於各华文报前,就涉及128亿5千万令吉的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中,指控总检察署对他的起诉,乃种族偏见,也是选择性起诉,不尊重对国家有贡献的华裔领袖。

较早前敦林因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一事被提控上庭,原因是企图蒙骗内阁,向后者所呈报的地价为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千845万令吉,蓄意隐暪额外的7.5%年利。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曾在法庭上宣称,他并未被林良实所欺骗。经一轮审判后,敦林较後被宣判无罪释放。

林良实宣称,他乃被错误起诉,本身并未犯下任何过失,他更爆出总检察署是在提控他上庭后,才开始搜集证据,而非先收集证据后再提控。另外,有关方面也没在事前记录前首相敦马的声明。

对于林良实有关“种族偏见及选择性起诉”的指控,是不是意味着总检察署疏于职守,而没能还原弊案的真相?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指控,尤其是现在另外一个前交长拿督斯里陈广才也被宣判释放,总检察署更应现身回应。

2千800万名马来西亚人潜在损失了128亿5千万令吉,到头来却发现原来没人犯错,只有人在弊案中受惠,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没有人在这起案件中受罚,试问,总检察署的威信何在?正义还存在吗?

另一方面,总检察署也应该解释,为何国阵领袖一旦受到恐吓,总检察署就立马采取行动,包括逮捕或提控上庭,然而,当一名华裔首席部长遭受恐吓时,却没有获得相等的待遇?过去我曾面对多项威胁我生命的恐吓,我儿子亦曾被巫统领袖污蔑非礼女同学,尽管我按照警方的劝告报警处理,但迄今仍然毫无下文。我可以请总检察署解释,为何国阵的首相、州务大臣、首长等面对威胁时,可以获得总检察署马上采取行动,但民联的首席部长或其家人,却等不到他们的行动?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1月18日(星期六)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