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UKPP/21/0353/20 Klt.4 (3)
2015年1月13日
致尊贵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恳请展延推行消费税(GST)
在此向尊贵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报告,槟城州议会已经在2014年11月14日的第二期第二次州议会中通过一项动议如下:
- 槟城州议会呼吁联邦政府展延于2015年4月1日实施消费税,待我国成为高收入的先进国之后再实行。原因是该消费税为还没准备好的人民及国家带来问题极不好的影响,让马来西亚面对难以控制的通货膨胀。
- 槟城州议会认为消费税是一项倒施逆行的税务,将不只加重中低收入群的负担,更加让贫穷群体生活在有一餐没一餐的困苦之中。消费税的实施将会带来一连串的连锁效应。
- 槟城州议会强调,实施消费税只不过是联邦政府在无法消灭贪腐、阻止纰漏与浪费及管理国家经济失败之后所走的捷径。因此,联邦政府必须专注在能干、公信、透明的管理之上,以防止滥权,而不是白狗偷吃黑狗当灾,拿人民来当待罪羔羊。
- 槟城州议会深感体会人民在去年联邦政府提出消费税之后,生活负担已经日益艰难,各行各业将受到消费税的影响。我们承诺将为了槟城人民的福祉与人民一起斗争,期望能让槟城成为一个没有消费税的州属。
2. 实施消费税的负面冲击已经在好几个行业里显现,特别是在小生意如杂货店及传统药材店。很不幸的,副卫生部长的浮罗山背国会选区就有至少3家经营数十年的杂货店,因为难以符合消费税的条例,被迫“执笠”或“拉下帷幕”结束营业。
3. 由于消费税仍然存在多项豁免与否的疑问,而且产生众说纷纭的答案,这无疑将提高管理成本,加重小商家的负担。因此消费税有必要展延,以理清众多的模湖地带。
4. 另外,消费税理应将征税标准从每年50万令吉营业额,提高到每年200万令吉营业额,以协助小商家。须知,马币贬值,将让小商家很容易就达到每年50万令吉营业额的底线,加重小商家的负担,影响生计。
5. 非商家的个人消费者,因为无法登记消费税,因此有必要协助个人消费者获得缴交消费税的税务回扣。例如使用银行服务的消费者,被征收消费税,但因为是个人非商家无法向关税局登记,无法取得税务回扣。个人消费者理应获得登记消费税的选择,以便让他们能在产品消费及使用银行服务之后获得税务回扣。
6. 恳请首相您能考量这项要求,这不只是为了槟城人民福祉而以,同时也减东海岸大水灾灾民的财政重担。有鉴于,首相您也承认消费税将提高人民的生活开支,因此,在人民仍处在水深火热当中之际,消费税有必要展延。
请钧座惠允赐复。
颂祺。
林冠英
槟城州首席部长
槟州首长林冠英于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信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