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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偷窃薪金者,而非莫娜

我不满劳工法庭判外籍劳工“莫娜”(非真名)无权取回雇主欠她的三万元薪金,我认为这个二度伤害莫娜的判决,等同扭曲正义和支持现代奴隶现象。

我呼吁政府惩罚偷窃薪金者,而非无准证的外籍劳工莫娜,因为工作与薪金是普世基本人权,也受到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承认。

法庭的判决将鼓励大马雇主聘请无准证工人,然后不支付薪金给他们。

外籍劳工合理获得的薪金,不应该因为移民状况而被剥夺。莫娜应该获得司法审理的机会,以取回她的薪金。

实际上,国内有个蓬勃的地下劳工市场,无良的劳工中介和代理通过剥削无准证外籍劳工而获利。莫娜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数百万宗类似她的案件。

劳工法和移民法的权力应该分开,既然她获得雇佣及被承诺一笔薪金,是非曲直一目了然。

政府至今没有显示政治意愿,以对付剥削外籍劳工的无良劳工中介,涉及尼泊尔工人的诈骗案和法庭中心清洁工被欠薪的事件,简直是罄竹难书。

我一直听到移民厅执法人员在展开逮捕无准证外籍劳工行动的时候,涉及滥权、勒索和贪污行为。

这样的制度化滥权不能继续下去,莫娜的大马雇主必须因为聘请和剥削无准证工人而在法庭上被提控。

类似莫娜的外籍劳工,因为可观的兑换率,家乡贫穷及缺乏工作机会,而远赴他乡到大马工作。他们在建筑工地、服务公司、电气和电子厂,以及园丘内任劳任怨,只为了确保家庭成员的温饱,照顾患病的父母和孩子。

我们最少能够做到的事,就是尊敬和认可他们的付出,已经确保他们获得承诺的薪金。若莫娜被逼空手离开,我们诚然有负于她。

民主行动党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
于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