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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击政府拟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调高罚款

我抨击政府拟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调高罚款,不仅将加重人民负担,民怨四起,还会助长滥权,贪污的歪风。

根据卫生部今日向国会提出最新的修正案,个人的最高罚款将调高至5万令吉或被判坐牢3年,至于组织的最高罚款则为50万令吉。

尽管在修正案下,特定刑罚的罚单若在两周内缴付罚款,可以给予50%折扣,但折扣后的罚款对个人和小公司来说,依旧是一笔很大的数目,造成很大的负担。

我们看到由政府举办的大马一家百日愿景活动,政府本身违反标准作业程序,但只是被罚款区区的1000令吉,政府要如何保证不会在罚款的问题上出现双重标准?

过去执法单位对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民众采取严厉行动,毫无人情味可言,包括罚款外劳数万令吉,但一些尊贵的VVIP或部长只是被罚款数千令吉?有的甚至没有下文?

调高罚款后,也会间接提高了执法单位涉及滥权和贪污的机率。

我们并不能否认我国的贪污文化,许多人深受其害,甚至有者因为拒绝给“咖啡钱”,受到威胁。

无论如何,如果有关调高罚款的题案建议明天在国会上提呈,我一定会投反对票,并且要求政府重新检讨罚款,用合情合理的方式对付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