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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检讨改进电力收购制

针对明年1月1日起,西马电费变相涨价,我吁请政府应该全面实行更利民和有效率的电力收购制(Feed-In Tarrif),而非一再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

政府为了促进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推出电力收购制,向每月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KW/H),即电费超过77令吉40仙的用户,征收额外1.6%的费用,作为电力收购用途。

这是为了鼓励更多用户装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收集太阳能做本身用途后,将剩余的电源转售予国能,不但可获得”免费”的电流,还可通过出售能源赚钱。

我在流动服务中心接获许多民众申诉对电费涨价政策的不满,我炮轰上述电力收购制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才会导致如今必须调涨电费的局面,因此有必要采取更好的再生能源计划。

国能理应向民众提供低息贷款,向永续能源发展机构(SEDA)申请在住家或工厂屋顶装置太阳能板,作为“独立发电厂”。

根据了解,国能向用户额外征收的1.6%的收费,只存入 一个由永续能源发展机构管理的基金,每年预料将进账3亿令吉。这笔钱本意支付给参与再生能源计划的个人和商家,包括住宅和工厂太阳能发电、小型水力发电 等。

但是国能征费抽取民膏民脂后,现时人民和商家们还得饱受电费不断涨价的折磨,生产成本上升,民众不断受苦,这已证明政府殘民自肥。

民主行动党巴占区州议员张志坚
于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在怡保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