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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发布2017年特别援助金文告

槟州政府于2017年6月7日在槟州行政议会中,提出并通过为州层级的公务员提供开斋节特别援助金,数额为月薪的百分之75或至少1千令吉。这项援助金将被分成两个部分:所有服务记录良好的公务员,将首先获得相等于月薪百分之五十的援助金额。第二部分相等于月薪百分之25的金额,将按照以下条件来分配给合格的公务员:

  1. 申请病假不超过一天;
  2. 上班卡维持黄卡记录;以及
  3. 从2017年1月1日到6月15日之间,未曾在基本条规C部17(a)条下获准额外病假。

槟州宗教与义务班、国民型宗教中、小学及幼儿园、州立宗教学校、和槟州独立中学的教师、主任及职员,将获得州政府所颁发的300令吉特别援助金;另外,州内诵经师、宗教私塾及伊斯兰幼儿园也将获得200令吉,作为对其服务的的认可。

这项援助金将可以协助公务员及教师们,减轻日渐提高的日常消费负担。同时,这份援助金也能帮助他们迎接开斋节的来临。

符合领受援助金条件的公务员包括:

  1. 正式受聘全职、临时或合约制及外包服务的公务员;
  2. 未曾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以长期半薪休假的官员;
  3. 未曾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申请长期无薪休假的的官员;
  4. 未曾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被长期外借到其它部门即将退休、国际组织或私人企业服务的官员;以及
  5. 在合约制或外包制度下受聘、短期及日薪兼职员工,长期服务并且未曾中断服务超过一天的职员。

在下列状况下,官员将不获得援助金:

  1. 在2017年1月的6月15日期间,长期以半薪休假的官员;
  2. 在2017年1月的6月15日期间,长期以无薪休假的官员;
  3. 在2017年1月的6月15日期间,被外借到其它部门即将退休、国际组织或私人企业的官员;
  4. 在2017年1月的6月15日期间,被纪律处分的官员;
  5. 在2017年1月的6月15日期间,基于公众权益理由被终止服务的官员;
  6. 在2017年6月15日之前递呈辞职书的官员。

此次所颁发给州政府行政及公共服务机构,3,741名官员的特别援助金,预计总额高达RM7,551,028.94,比起2016年中旬所颁发的RM6,945,034.67更多。今年的援助金,受惠的公务员亦包括地方执政官员及法定机构。

自2008以来,槟州政府秉持能干、公信、透明的施政理念,在2015年即达到RM71,779,770.99的预算盈余,并预计在2016年将取得更多预算盈余。有鉴于此,州政府同意继续颁发这项惠及州政府公务员的援助金。援助金将于2017年6月20日发出。

附表:槟州独中教职员回馈金从 2012 年开始发放,截至今年 5 月已拨出共 119 万 1000 令吉。每人每年共获得600 令吉,分两次发放。有关详情如下:

年份 受惠人数 (人) 拨款数额(每人)(RM) 拨款数额(RM)
2012年 364 200 72,800
2013年 398 200 79,600
2014年 450 300 135,000
2015年5月份 482 300 144,600
2015年7月份 477 300 143,100
2015年12月份 476 300 142,800
2016年5月份 522 300 156,600
2016年12月份 513 300 153,900
2017年5月份 542 300 162,600
总额 1,191,000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2017年特别援助金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