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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语教育是宪赋基本人权 赞隆高庭法官英明

母语教育是受到联邦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因此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那兹兰今日驳回3个马来组织挑战华淡小违宪的决定是英明及完全符合宪法精神的决定,因此政府必须即刻采取相应行动来保障全国1321间华小及524间淡小的合法地位,避免再有任何人企图再挑事端,破坏我国珍贵的多元种族和谐与国民团结。

高庭法官今日的判决清楚阐明虽然马来文做为官方语言,可是我国人民在宪法152条文下拥有传授及接受母语教育的自由,这是我国1957年独立宪法的重要精神,绝对不允许任何一方抹杀这项重大权利。

吁全民坚持维护多元语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每年3月21日为国际母语日,我国政府应该鼎力支持、热烈响应,用行动打击单元极端主义,以免所谓的“大马一家”再次名存实废、令人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