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2014年4月7日的会议中很遗憾的必须接受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卡巴星请辞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的决定,直到解决其审讯为止。卡把星目前正对于吉隆坡高庭于3月11日因煽动罪罚款他4000令吉的判决作出上诉,因为一旦判决生效,他将失去行动党武吉武汝莪国会议员的资格,同时禁止他担任任何政治职位。
虽然卡巴星已经因为社团法令,须辞掉行动党全国主席一职,但是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议决保留其在中执委的空缺,直到卡巴星再次归来。在这段过渡期,全国副主席兼蕉赖国会议员陈国伟将暂任全国代主席。民主行动党也要强烈谴责总检察署竟然也向法庭申请上诉,要求加重刑罚。
在此,上诉庭可以最高5000令吉或最高3年监禁的判刑。这可能会导致卡巴星身陷囹圄及终结其政治生涯,这正是阵领袖长久以来梦寐以求的。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卡巴星送入监牢,很明显的是要满足巫统主子的政治动机,却不尊重对国际人权、正义与言论自由公约所作出的承诺。
行动党认为总检察署很可悲,为了服侍及完成他们政治主子的愿望,竟然把他们检控的工作外包于他人,牺牲了他们自己的专业能力。行动党也要挑战社团注册局为何一直无法承认我们自全年9月重选出来的委员。
随着莫哈末沙菲代表总检察署对付拿督斯里安华之后,社团注册局也委任巫统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代表社团注册局针对行动党内部党选的民事案。难道总检察署是真的这么缺少专业及有能力的律师?需要外包“打手”来治罪国阵的政敌?
聘请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很明显看出国阵不只要倾全力终结卡巴星,也要终结整个行动党。行动党必须团结专注,全力捍卫卡巴星及反抗国阵鹰犬要葬送或撤销行动党注册的任何手段。
|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