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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在国会特别会议辩论跨太协定

跨太平洋伙伴合作协定有利也有弊,但是,只要国阵一朝没有兑现承诺,即实行消费税之后物价将会下降,3千万人民将如何取信于政府跨太协定将会给人民带来好处?

我要感谢贸工部部长特别安排这项国会特别会议让朝野议员就跨太协定一事进行辩论,即便通过这项协议根本无需获得国会的批准,但部长还是履行去年的承诺,让人民在国会上聆听朝野双方不同的意见。
 
尽管贸工部对于跨太协定中相关药物价格、智慧财产权、政府采购事项的答复令人不甚满意,不过,我还是要予以对方赞赏,并呼吁其他部长多加学习,尤其在推行一些影响层面巨大的政策时,更应公开辩论,透明处理。我也期许国阵也在吉打州召开特别州议会,就州务大臣不信任案进行公开辩论,让当地的议员选出自己的领导人,而不是将这件事沦为巫统的内部纷争。 

身为国会议员,我们在面对跨太协定时必须以客观及理性的态度进行思考分析,绝不能意气用事。例如,我们不能因为担心美国伸手进来大马,而全面拒绝跨太协定,事实上,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和我们主要的贸易国巩固关系,这些国家大半都有在跨太协定的名单之中,分别是新加坡(出口市场第一名)、美国(第三)、日本(第四)及澳洲(第九)。至于不在跨太协定名单中的国家则包括中国(第二)及印度,惟,他们亦是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一员。 

我们不能冠种族之名来指责别人支持或拒绝跨太协定,是因为在捍卫某个族群的利益,这样的诬蔑是必须被否定的。 

我们现在需要的,是用成本效益的概念来进行分析,看看加入跨太协定、RCEP或一些自由贸易协定是否对我们有利。 

在此脉络之下,我欲在未签署跨太协定前,提出几项重要议题。 

第一,跨太协定对于中小型工业及企业的冲击。 

即便PwC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后指出,中小型企业在加入跨太协定后将能开拓新的市场,享有更多的利益,不过,这些利益很大可能将只是让固有出口导向的中小型企业受惠而已,对于较小型的企业,恐怕不止没有帮助,而且还会因为来自外在的竞争加剧,导致他们蒙受损伤。 

根据槟城研究院做出的研究指出,国内的小型企业具有较低的优势,在证劵市场上亦然。他们通常在获利较低的领域出现,因此,在跨太协定下他们必然难以和较大型的企业或是跨国企业竞争。 

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公会主席江华强指出,国内现有19万5千家中小型企业,当中的30%将会在签署跨太协定后“消失”。也有人认为,受影响者可能高达40%。他们的忧虑其来有自,因为他们并非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秘鲁为出口导向的企业,就算签署跨太协定后会打开上述四国的市场,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意义。 

政府首要的任务应该是提供那些在跨太协定下遭到冲击的中小企业。这些援助包括财援、技术补助等,好让他们能够在跨太协定下,拥有足够的能力面对竞争。可惜的是,截至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相关单位伸出援手,这要叫那些中小企业如何取信政府,跨太协定终究会让他们受惠? 

我想提的第二项课题是与州政府有关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虽然部长保证跨太协定会限制无关紧要的诉讼案,但是他们没有保证涉及州政府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不会被带上国际法庭。

我要举例几宗涉及加拿大省政府的案件,如何因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中阐明“投资者-国家争端机制(ISDS)”而被带上国际法庭。

第一个例子:“由于天然资源国防理事会指出2,4-D这种杀虫剂与许多癌症及细胞损坏有关,魁北克省禁止使用2,4-D这种杀虫剂之后,化学钜子Dow AgroSciences 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强逼魁北克省,公开说明上述化学没有造成对人体‘不可接受’的风险,这是该政府原本的立场。”

第二个例子是:“安大利奥省的绿色能源法令给予当地风能发电业者优惠,结果遭到美国德萨斯亿万富翁T.Boone Pickens 所拥有的能源公司Mesa Power Group起诉索赔7亿7500万美元。”

这些例子说明不只是联邦政府也可能被告到国际法庭,州政府也被牵连到国际法庭。这些事件令人担忧,因为州政府的资金及专才比起联邦政府实在有限。国际法庭的案件费用高昂,因为律师都是这个领域专才,他们来自国际律师楼,大多数总部在美国,收费很多。举例说,澳洲政府虽然赢了一场关于香烟盒包装的法律诉讼案,却花了澳币5000万元。

举例说,如果彭亨州政府通过关丹市政局,停止发出营运执照给造成环境污染的莱纳斯?联邦政府能否保证,彭亨州政府不会莱纳斯被告到国际法庭?联邦政府能够保证提供财务援助给州政府,以面对国际法庭的诉讼案?

如果马来西亚要退出跨太协定,我们真的不需要因为马来西亚是“签署国”而赔偿美国投资公司?我希望部长可以回答我们需要赔偿多少钱。

第三个课题是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部长所宣布的跨太协定的其中一好处是透明度及反贪,特别是针对政府采购。

可是,马来西亚政府成功地在政府采购条款中“选择退出”,在公共领域或公私合作领域可豁免公开招标。这意味着公私合作领域的“直接洽谈”在跨太协定生效后还是会继续。这证明了国阵政府底下的公私合作领域已经被用来为朋党谋利、增加人民负担。利润丰厚的独立发电厂电供合约;兴建不断提高过路费的收费大道的特许经营;在国立大专兴建及经营宿舍、结果增加大学生负担的合约;以上种种都是公私合作领域不透明、为全国经济及人民带来负面影响的直接洽谈。联邦政府放弃了利用跨太协定修补政府采购机制的机会。这也是我们在野党不支持跨太协定的原则,因为它违背公信及透明原则。

其它重要的议题包括药物、知识产权、环保、劳工权利。药物价格是行动党拒绝跨太协定的关键原因之一。因为药物价格上涨不只将拖累人民也会危害病人的性命。政府要如何保证像Turing Pharmeceuticals公司那样将Daraprim提高5000%,将售价从13.40美元提高至750美元的事件不会发生?就连美国自己也阻止不了。

我不否认跨太协定对于像槟城及雪兰莪这些州属有一些好处。但是我做为民主行动党及全民的领袖,我们怎会相信联邦政府会采取措施维护人民的利益?就连他们答应过消费税不会拖累经济、能够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是空谈。跨太平洋伙伴合作协定有利也有弊,但是,只要国阵一朝没有兑现承诺,即实行消费税之后物价将会下降,3000万人民将如何取信于政府跨太协定将会给人民带来好处?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在国会特别会议辩论跨太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