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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联领导人所面对的问题,不再只是伊党固执地坚持相信巫统、与巫统合作以落实伊刑法,同时也面对其主席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自己亲自对民联许下的承诺,对民联的蔑视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哈迪阿旺单方面决定在将于4月9日结束的国会,提呈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以落实伊刑法,是伊党对民联的再次背叛,更违反了哈迪本人于2015年2月8日在民联最高理事会会议上,亲口承诺要维护的民联共识。该次的民联最高理事会会议,也是拿督斯里安华在2月10日被判入狱之前所主持的最后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在伊党总部召开,并由哈迪亲身出席。

然而, 哈迪却早在3月18日致函国会要求提呈私人法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第355条文,以在吉兰丹穆斯林身上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可是,直到2015年3月19日,吉兰丹州立法议会才一致通过伊刑法。在吉兰丹尚未通过伊刑法之前,就致函国会,说明了哈迪再次违背他自己于2月8日在会议上作出的承诺,即若伊党欲提呈任何私人法案前,须先行与民联最高理事会商讨。

目前民联领导人所面对的问题,不再只是伊党固执地坚持相信巫统、与巫统合作以落实伊刑法,同时也面对其主席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自己亲自对民联许下的承诺,对民联的蔑视。这来自伊党最高领导人的连串背叛行为,是站不住脚的,这根本就是蓄意挑衅以分裂民联的行为,或者是恐吓行动党及公正党,要么顺从伊党,要么就得面对民联的分裂。

哈迪这种“由我说了算”的方式,并不能成为民联的共识,也违反了民联要迈向成为一个健康、可行的联盟之共识。民主行动党的领袖感到愤怒,感觉被丹州伊党及一些亲巫统的伊党全国领袖所背叛。他们不诚实、欺骗和背叛民联,与民联倒戈相向,情可相信巫统以落实伊刑法或伊斯兰刑事法典(二)。

在上届大选支持伊斯兰党的非穆斯林及中庸的穆斯林,对是次的背叛感到愤怒。 哈迪声称非穆斯林心中还有伊党是可悲的,这不仅因为这是不确实的事,而是他甚至妄想非穆斯林对伊党的支持尚存。

民主行动党强烈反对实施伊斯兰刑事法并不是因为它是属于伊斯兰教而反,民主行动党强烈反对伊斯兰刑事法是因为它违宪,与联邦宪法冲突。2014年4月,《默迪卡独立民调中心》的民调显示,58%马来同胞认为目前马来西亚不适合实施伊刑法,最近的民调也显示,高达81%的马来人及穆斯林皆认为,吉兰丹州政府应该专注于大水灾后的灾后家园重修与重建,而不是实施伊刑法。

对于那些在国阵控制的中文及非中文媒体上辩护的巫统及马华“辩护士”,他们应该听取马华前总会长丹斯里蔡细历医生在今天《当今大马》的观点—若巫统议员支持伊刑法,马华就不能只懂发表文告怪罪行动党。这些在中文媒体的巫统媒体辩护士,已经“原谅”巫统支持伊刑法,可是却依然怪罪于坚决反对伊刑法的行动党。

这些在中文媒体的巫统媒体辩护士,也选择忽略马华前副总会长拿督颜烦寿的声明 ,即马华应该与巫统断绝关系,以惩戒巫统对伊刑法的支持。再说,巫统的首相署部长扎米尔基尔在2014年3月27日的国会上,挑衅伊斯兰党在吉兰丹向穆斯林实施伊斯兰法,并承诺会获得联邦政府的支持。

伊斯兰党似乎把自己逼到死角—就是愿意失去一切(不只是终结民联,甚至包括下届大选的选举前景),也要将其信任付诸于巫统身上,以落实伊刑法。哈迪的最新动作以及由丹州伊党通过的伊刑法最新进展,将在下周一晚召开的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紧急会议中展开讨论。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