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州政府的“10亿令吉打造超级网速”及“建多5000电讯塔”的宣布,只是另一国阵朋党在没有公开招标程序下,利用行政权,赚取巨大利润的政府工程。
如果砂州政府真的有意要发展砂州的信息技术基建设施,它应该停止SACOFA有限公司在这方面的“寻租”因素,因为SACOFA的“寻租”因素的存在,将增加建设的成本,同时也减低预期效果。
目前在砂州,SACOFA有限公司是唯一拥有信息技术基建设施领域(ICT infrastructure)的管制权,建筑权以及发执照权力的公司。 而这家公司却是由CMS集团所操控。
当年(2001年),当砂州政府成立SACOFA有限公司的时候,其原意是管制砂州的信息技术基建设施。 砂州政府更修改原有法律,授权SACOFA这管制权。 之后,SACOFA逐渐涉及电讯塔的建设和其他的信息技术基建设施,包括光纤电线工程。 砂州政府更举巨债来为SACOFA建立起它的商业基础。
在2015年,当SACOFA的商业活动上了轨道之后,砂州就将SACOFA 50%的股权贱价卖给CMS集团。该公司股票的转让权于2016年完成。 2017年,砂州政府即拨款10亿令吉在砂州发展信息技术基建设施。
整个事件的发展,太过巧合,给予人们感觉,砂州政府所做的一切,就是为CMS集团赚暴利,皆因:
(1) 首先,政府成立一间公司管制和控制砂州的信息技术基建设施的建设。
(2) 之后,有了这控制权,并得到砂州政府资金上的资助,该公司就开始涉及信息技术基建设施的商业活动。
(3) 公司生意上轨道之后,政府就廉价将公司的控制权贱卖给CMS集团。
(4) 最后,政府就拨款10亿令吉发展信息技术基建设施。
民主行动党全力支持砂州的信息技术基建设施发展。 但是,行动党反对砂国阵这类的发展模式,即,给予一家朋党公司垄断权去发展这信息技术基建设施。
砂州政府这个发展模式,基本上就是给予SACOFA全权策划如何去花这10亿令吉的拨款。 这是相等于把民选政府在这方面的行政权,全权赋予一家以利润为宗旨的私人有限公司去策划。它要在那里建这5000座电讯塔,全权由该公司决定。
“这和之前,砂州政府将300座桥的工程,全部交给Titanium Management 有限公司,认为该公司自行决定如何建、那里建的朋党运作模式,一模一样。 最终,政府将换更高的成本,这最终都将被转嫁到砂州人民身上。
砂州政府如今的路线,是否已开始遗弃之前已故阿德南所作出的一丁点改革,而开始再走回泰益政府那充满朋党利益输送元素的施政路线?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古晋区国会议员张健仁 于2017年4月4日(星期二)在古晋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