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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不像第一大桥般让槟城的“一触即通”卡持有人享有20%折扣优惠,国阵政府要如何声称他们是以民为本,并确保二桥能够达到每日1万7000至2万5000的车流量呢?

槟州政府对公共工程部部长在国会下议院指联邦政府不打算豁免电单车使用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过路费,以及不打算让槟城的“一触即通”卡(Touch ‘N Go)持有人享有如第一大桥的20%折扣之回答,感到失望。

我们也对部长否决“豁免0级交通工具,也即是电单车在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过路费”的建议感到失望。部长给予的理由是:担心这将成为其他收费大桥的先例,如第一大桥及第二通道。

在不愿意豁免低下阶层,也即电单车骑士过桥费的当儿,国阵怎配称为以民为本的政府呢?与此同时,拒绝让槟城的“一触即通”卡持有人在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享有20%折扣已经带来负面的效应。目前,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使用率(或车流量)只有仅仅的1万3000辆。试问,若联邦政府不愿意给予槟城的“一触即通”卡持有人在像在第一大桥般享有20%折扣,他们要如何才能达到每日1万7000至2万5000使用者的车流量?

再说,在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电单车的过桥费为1令吉70仙,较第一大桥的1令吉40仙还要高。在第一大桥,槟城的“一触即通”卡持有人还享有20%折扣,也即是电单车只需给1令吉12仙 ,汽车则是5令吉60仙(若没有槟城的“一触即通”卡则7令吉)。两座大桥之间差异太大的过桥费,将无助于减缓在槟城第一大桥的交通阻塞。

以下为公共工程部部长在国会下议院的口头回答:

林冠英的口头询问:

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要求公共工程部部长,说明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过路费,为何联邦政府无意将有关的过桥费减至与第一大桥相同的收费率,特别是电单车。还有为何不愿意让槟城的“一触即通”(Touch and Go)使用者享有20%折扣?到底每年的还债率是多少?

答复:

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各类交通工具过路费,是根据联邦政府与特许经营公司报签署的合约而定,也即使第二大桥有限公司。

过路费的定价,是基于各因素,如建筑成本、营运成本、交通流量的预测、特特经营的年份,以及特许经营公司即第二大桥有限公司的债务偿还年限等。因此,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过路费是合理的,因为它考虑到整个工程的总成本,包括全长24公里而不是第一大桥的13.5公里。

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过路费在首5个特许经营年(2014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0日)的收费率如下:

  • 0 级 (电单车) – 1令吉70仙;
  • 1级 (两车轴3或4轮,巴士及德士除外)- 8令吉50仙;
  • 2级(两车轴6轮,巴士除外)- 30令吉50仙;
  • 3 级(三车轴或以上,巴士除外)- 70令吉10仙;
  • 4 级( 德士)- 8令吉50仙;及
  • 5 级 (巴士)– 26令吉20仙。

至于过路费折扣的建议,截至目前为止,联邦政府不打算像第一大桥般,给予槟城的“一触即通”卡使用者享有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20%的过桥费折扣。至于建议豁免0级交通工具(摩托)的过桥费也无法执行,因为我们担心这将为其他收费大桥如第一大桥及第二通道开创了一个先例。

苏丹阿都哈林慕阿占沙大桥的贷款偿还期限,是在财政部的权限下。

槟州首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