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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的4亿令吉乃公款

虽然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昨日表示,大道收费在今年不会涨价,但是联邦政府仍然需要支付庞大的赔偿金,即高达4亿令吉给予大道特许经营公司。

大马人民在此事件上再次吃亏,因为这笔赔偿金是来自纳税人每年所缴交给予政府的资金。

以长远之计,通过支付赔偿金或延长大道特许经营权以阻止大道收费涨价非良策,因为这将同样是增加人民和政府的负担。

可以肯定的是,4亿令吉的赔偿金将导致政府的赤字继续上升。在这起事件上可能迫使联邦政府再减少日常用品的补贴,例如汽油、糖、米、面粉等必需品,以确保2014年联邦政府的整体赤字不会飙升太高。

倘若真是如此,那么所产生的负担最终是由人民承担。政府支付赔偿金的决定只是短暂解决问题而已。

我呼吁联邦政府重新思考核心问题以便一劳永逸解决问题。联邦政府和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之间的合约有条文允许联邦政府以市价收购整个大道特许经营权。

上述的大道特许经营权的合约协议内容,是在2008年首次开放供市民浏览。

联邦政府收购大道特许经营权的好处是,人民不必再面对每间隔几年的大道收费涨价问题。同时,政府毋须再支付任何的赔偿金,因为大道特许经营权的持有人是政府。

我希望工程部的负责单位能与大道特许经营公司能针对上述课题重新进行谈判。

雪州行动党组织秘书兼雪州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
于2014年2月7日(星期五)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