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告是参阅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发表的文告(“新闻声明”)。
文告中建议槟州议会在 2022 年 9 月杪召开特别会议,以修改槟州宪法的反跳槽法(“提案”),即第 14A 条文(“Art.14A”),其中包括:
- 最近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对《联邦宪法》第 10(1)(c) 条文进行的修订,将防止国会议员之间的反跳槽(“修订后的联邦宪法”);和
- 沙巴首席部长宣布,将修改沙巴州宪法,以符合经修订的联邦宪法。
恕我直言,该提案是站不住脚的,如果采取行动,肯定会对槟州选民造成极大的伤害。
事实是——
- 第 14A 条文规定,除其它外,被开除党籍是作为悬空相关槟州议会席位的理由。虽然修订后的联邦宪法没有是项明文规定,但必须提醒的是,在2012年的槟州议会上所修改的第 14A 条文,已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这是每个人,包括我和林冠英都充分了解 ,1992 年最高法院在联邦宪法第 10(1)(c) 条文下,有关结社自由的决定。
- 在联邦宪法被修订以前,4人已通过法律诉讼质疑第14A条文的合法性。因此,槟州政府随后申请移交联邦法院裁决,即槟州第14A条文是否符合宪法(“参考案例”)。
- 我已在2022年7月29日的文告中声明,槟州有计划修改相关条文,以确保与联邦宪法一致。同时,该声明也提及了2022年8月3日裁决的参考案例。
-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七司于2022年8月3日一致裁定 “槟州宪法第14A条文并非无效,因这并不违反联邦宪法第10(1)(c) 条文”。
联邦法院的一致裁决也阐明了重要立场——
“根据我们的判断,无论基于何种因素,当选代表有能力改变或已改变其政党成员身份,不具有联邦宪法第 10(1)(c)条文所设想的公民个人结社权利性质。相反的,它是议会民主正常运作的一部分,因此可以受到通过的法律有效限制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是由州立法机构为管理成员资格的条件而通过的……”
[重点补充]。
别忘了,2012年槟州议会决定继续执行第14A条文,因为我们相信槟州选民应该获得一个尊重既定授权、稳定且可信的州政府。联邦法院已一致裁定槟州所修改的第14A 条文合宪,若因妥协该条文的规定而持着不同调子,这是在欺骗所有信任我们的人。
我借此机会重申,槟州行政议会于2022年8月5日所作出的决定:
- 应维持第14A条文的原样;以及
- 不得召开任何特别会议来修改槟州宪法第14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