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限任两屆是希盟致力推动的其中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国盟政府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在今年内提呈修宪以完成这项具有历史性的任务。
成熟的民主国家皆限制最高领导人的任期与权力,因此美国总统限任两届、甚至连台湾与印尼总统是一样限任两届。
用法冶取代人冶
政府可以替换、完善的制度却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因此首相限任两屆或十年不但符合国家利益,而且有助于推动法治去取代人冶。
更重要的是尊崇法冶(Rule of Law)是我国的五大国家原则之一。
我对本周国会原本已经提呈准备通过的首相限任两届法案在完全没有给予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最后一分钟遭国盟政府撤回深表震惊,我要求政府年杪重新提呈。
限制任期阻领导人隻手遮天
首相限任两屆是健康民主制的体现,可以阻止首相滥用权力隻手遮天,也提高政府执政的透明度减少黑箱操作,因此我非议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指政府无须对撤回法案给予任何解释的做法。
政府领导人必须对民众负责,首相署部长这种自大的态度十分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