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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为了借助伊斯兰党和伊刑法课题污蔑行动党,已经彻底失去了政治良知和理性,难怪会被华社唾弃

马华为了借助伊斯兰党和伊刑法课题污蔑行动党,已经彻底失去了政治良知和理性,难怪会被华社唾弃。

事实上,伊党在2008年大选时并未与行动党结盟,当时他们赢得23个国会议席。反观,2013年伊党只获得21个国席,即使是州议席也只赢得85个,比2008年的83席多了2席。若按照州议席的总数计算,增加2席的比例可说是微乎其微。

事实胜于雄辩,马华不断把伊党推动伊刑法的罪名怪罪于行动党,不只是缺乏事实依据,甚至已达到无理取闹的地步。民联是基于共同政纲而结盟,当中并不包含伊刑法,而伊党也确实在结盟后提倡福利国,不是伊斯兰国。当伊党违背民联共同纲领推动伊刑法时,行动党便果断宣布民联不复存在,可见行动党捍卫世俗国的斗争并未因此而改变。

反观马华从1988年马哈迪在缺乏三分二穆斯林议员的情况下成功修宪把伊斯兰法庭从民事法庭分割出来,到2001年马哈迪宣布我国为回教国时,都噤若寒蝉,不敢站出来反对。如今伊党再次提出伊刑法议案,同时也与巫统关系暧昧,马华就只好把责任都推卸给行动党,意图转移视线。

我促请马华针对所谓的“旧瓶新酒”、“猴子”等加诸于诚信党的标签作出解释。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国家,马华不应该为了捞取廉价的政治宣传,而煽动华社仇视伊斯兰教及诚信党。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组织秘书兼无拉港区州议员黄田志
于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