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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应向人民交待 许福光没反对玻州行政法案的原因

我呼吁马华向人民清楚交待为何该党知知丁宜区州议员许福光昨天没反对玻州议会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的通过,因为该修正案把117(b)条文的马来版本中的“父亲和母亲”(ibu dan bapa)改作“父亲或母亲”(ibu atau bapa),这将容许父亲或母亲可以不必得到另一半的同意下,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

马华必须清楚交待该党在玻州这法令修改的立场。如果许福光违反该党的立场的话,马华是否将对他采取纪律行动。

父母单方面为未成年的孩子改换宗教信仰,已经为一些家庭,特别是一些离异夫妻的家庭,带来莫大的折磨及痛苦。而法律界也一直辩称联邦宪法里的“parent”字眼指的是父亲和母亲,因此,只有父母亲2人同意之下,才可共同决定未成年孩子的宗教信仰。

玻州议会修改这法律,即意味着父亲或母亲可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为何马华州议员不公开的反对这不合理的修正案,而放弃投票权呢?

如果马华在这课题的立场是清楚及坚决的话,那么许福光就必须果敢的在 州议会里投反对票,而不是借故离开。

许福光说他当时是离席抗议,但是却没有人知道他在抗议。州议会的记录也显示他弃权投票,所有的报章也都以“许福光放弃投票“来报导他昨天的举措。

如果马华没胆量反对国阵政府所有损害人民权益的条文的话,这就正如前首相马哈迪所说:马华是个没有原则的政党。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