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不仅将对电脑工业带来深远影响,而且可能会在国内被滥用来压制言论自由

根据目前传阅“谘询”的《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内容,显然是科学丶工艺及革新部意图规范所有“电脑服务” 的实体和个人,提供有关“关键国家信息基础设施”(CNII)。

“电脑服务”的定义为提供“规划丶建筑丶设计丶创建丶开发丶实践,使用和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的任何服务。根据这个定义,这类服务范围将涵盖任何设计网站的电脑伺服器,以及设计和开发任何电脑产品,无论是硬体或软件。

事实上,连即使设立部落格和新闻门户网站,甚至使用面子书和推特帐户,也归类在“电脑服务”内。

关键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可以概括在政府的任何实体,金融机构和政府连线的公司。而绝对可怕是,其定义也将概括任何网站的所有方式丶门户或信息技术软件,从而在“国家形象”或视为伤害政府发挥作用的能力”上造成不利影响。

有关该法案任何法律上的模糊性,须由部长委任且由15人组成的“大马电脑专才委员会”进行鉴定,以及只能由部长作出批准。

科学丶工艺与革新部发表声明辩称称该法案不限制“电脑服务”的做法,而只是限制“关键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可是该法案的无孔不入,不仅对科技工业信息的普及带来破坏性的后果,同时也侵犯政府在多媒体超级走廊法案中许下的承诺。

在多媒体超级走廊的条例下,承诺“知识工人不受限制就业”和“没有互联网审查”。然而,《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将明确限制雇用知识工作者必须登记。同样的,因 为《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目前的定义是可以用来登记,规范和限制个人或公司,或者是以保护“国家形象”为理由,而限制了在面子书丶推特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发布新闻报道。

很显然的,《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的起草,有“老大哥”在幕後操纵。

在过去的几十年,信息技术和电脑行业的运作从来没有争议丶引发课题或面对任何障碍,可是一旦涉及官僚要求限制和控制的行业,只会制造不利的结局和不会带来任何益处。

我将亲自出席由科学丶工艺与革新部,在明天举办的《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开放日,除了听取部长讲解这项法案,也会提出有关的反对要点。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