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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教转正后遭“降薪”, 应系统性地检讨

今日,我在国会特别议事厅提出关于“临教转正”制度的严重问题,即合约教师(Contract of Service, COS)在转为正式教师后,起薪反而低于合约期的最后薪资。这是不合理的行政结果,也反映制度并不能公平承认教师的真实教学经验。

为缓解2019至2020年全国师资短缺,政府推出合约教师(Contract of Service, COS)制度,广纳大学毕业生及临时代课教师,以DG41级别进入中小学服务,并鼓励其在合约期内完成假期师训课程,为转正奠定基础。

这样既缓解师资荒,也为有意投身教育的青年提供重要通道,改革我国教育制度。

然而,近期我陆续接获超过30位教师反映,他们在2023至2024年间顺利通过考核、完成转正程序后,起薪点却低于合约服务最终的所得。例如一名在华小服务6年、其中4年担任DG41合约教师的林姓教师,合约期满前月薪为2,963令吉(含年度225令吉的调薪),但2023年8月转正后起薪为2,391令吉,虽然上诉后调整至2,616令吉,仍未能回到原有的薪资水平。

疫情导致假期师训延后,是部分教师完成专业培训与转正面谈时间推后的其中因素,也间接影响其服务年资在新制度下的认定方式。

然而,这批教师在没有正式教学专业前,已在学校承担完整教学的职责。当他们顺利完成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取得正式教师的资格时,理应获得与其持续服务经验相匹配的合理待遇,而非出现专业资格提升,但收入回撤的情况。

教育部今日在特别议事厅的说明,因为合约教师与正式教师分属不同的服务类别,且合约阶段尚未取得专业认证,因此服务年资并未纳入正式薪级计算。

虽然有相关规范和指南,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容易引发对公平性的疑虑,尤其当现实中的教学责任早已持续履行,经验积累真实存在,因此在取得专业资格后却被“降薪”,更说不过去。

因此,我呼吁政府,对现有临教转正机制开展一次系统性检讨,评估合约服务经验在合理范围内折算为正式年资的可能性,同时对已受影响的教师,探讨以过渡性措施补足合理薪差,体现政策连贯性与人文关怀,另外推动制定更清晰、一致的转正薪级的新指南,确保教师在身份转换过程中的待遇稳中有进,经验获得应有认可。

教师是国家教育体系最重要的根基,我们应以公平与尊重对待所有教育工作者,推动我国教育系统能够良好运转。